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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是国际资本市场上常见的一种分拆上市形式,通常是指母公司将其部分资产、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子公司上市后,母公司仍占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地位。
随着WTO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融资需求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境内上市公司通过境外分拆上市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可以满足所属企业创业投资的融资需求,实现所属企业的增长价值,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上市公司与境外市场建立联系,提高知名度,进而拓展境外业务。
但是,如果所属企业是核心资产,分拆上市将可能动摇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上市地位,损害母公司股东利益,因此,各国监管部门都针对分拆上市行为制定严密的监管措施,以保护母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鉴于此,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借鉴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上市地位、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
可以看出,出台这个通知的目的,一是保持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防止核心资产分拆后影响到母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有效制止利用所属企业分拆上市转移、掏空上市公司优质资产的行为;二是保持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公司治理的独立性,防止过多的相互干预,造成"母贫子贵"或"母贵子贫"等现象;三是确保上市公司股东充分知情权,制定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避免因所属企业发行新股,摊薄母公司权益,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积极行动,是"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的具体举措之一,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效率的恢复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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