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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洗牌进入实质阶段 2004-10-25 22:39
作者:lai1312 整理人:lai1312 中财网 证监会规范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通知》明确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原则,仅允许已通过评审、成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试行办理此项业务;而证券公司此前已开展的集合性资产管理业务须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 《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六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但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的总资产,所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广发证券有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8月中旬全国证券监管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对券商“扶优汰劣”新政正式付诸实施,券商洗牌很快将进入实质性阶段。他表示,让集合理财先行一步,表明监管部门在委托理财的态度上不是简单地“严防死堵”,政策对质优证券公司的扶持将进一步倾斜,其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从而有效提升证券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据介绍,所谓券商集合理财就是国家允许证券公司发行近似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理财产品。券商为这种理财产品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并按照集合理财计划进行投资。据估计,如果符合细则条件的券商产品先后获批,仅以每家券商募资10亿元计算,也将有200多亿元资金陆续进入集合理财计划。(记者 董砚龙)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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