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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表决威力初显 63家再融资公司绕道 2005-01-07 08:24
证券之星1月7日据证券市场红周刊:如果采用分类表决,这些公司的再融资方案未必能顺利通过 据统计,今年提出再融资方案的上市公司共有67家,其中63家公司的再融资预案已通过股东大会表决,但尚未经证监会核准。由于在证监会1 2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中,引入了分类表决概念,因此,这63家拟再融资公司很可能成为最后一批享受大股东“说了算”待遇的幸运者。 流通股东的憾事 《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分类表决是在股权分置情形下的一项过渡性措施,上市公司要进行再融资,必须经过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尽管分类表决从表面上看,为流通股东争取到很大的权力,再融资改变了以往大股东“说了算”的局面,但由于《若干规定》中,对再融资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但尚未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的公司没有给予明确的表述,这还是让不少流通股东颇感“遗憾”。 据统计,这样的上市公司共有63家,如南海发展发行4.11亿元可转债、福田汽车增发不超过1.1亿元A股等。那么,这些公司的再融资议案是否会因为新规定的出台,而被迫“打回”股东大会,用分类表决的方式重新审议呢?《红周刊》记者追踪发现,通过分类表决重新审议几无可能。 首先,从12月8日《若干规定》出台至今,证监会并没有出台任何文件对这类现象进行进一步说明,这几乎可以视为默许,默许这些公司不必再采用“分类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风神股份、国投电力、扬农化工等多家提出再融资方案的上市公司对《红周刊》明确表示,不会因为“分类表决”的出台,再进行股东大会的二次审议。 看来,今年提出再融资方案的63家公司,着实是打了一记政策“擦边球”。但在这63家公司感到庆幸之余,不知有多少流通股东为此感到遗憾。 更遗憾的事 更令人遗憾的是,在上述63家上市公司中,竟然有49家上市公司达不到再融资的标准。其中,有35家上市公司的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的标准线。 拟增发3亿A股的国投电力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有6.51%,该公司董事会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这是由于公司经历了重大资产重组,受让国投曲靖发电公司44%股权且并入财务报表,已经提升了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但是,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在2002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重组公司网开一面的规定。 与增发比起来,发行配股和可转债的条件要宽松许多,规定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等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适当放宽标准。不过这必竟是一个“软性”规定,很多上市公司的主业比较含糊,很难界定是否应该享受优惠标准。 比如江苏吴中拟以10∶3的比例实施配股,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为7.65%,但发行配股公司的该项指标底线是9%,已经是“不及格”了,公司又恰恰是综合类上市公司,凭什么享受优惠政策呢?该公司董事会负责人解释说:“对于配股公司来说,只要净资产收益率高于6%就可以了。”这一解释显然也站不住脚。因为证监会的明确表述是:最近三年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而不是“加权平均”。 “分类表决”的威力 自从12月8日“分类表决”实施至今,沪深两市再没出现过提出再融资方案的公司,目前,尚没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再融资方案的4家上市公司中,就有3家不约而同地采取回避态度,不知是一种巧合,还是真的忌惮“分类表决”的威力。 如拟增发12亿元可转债的大众交通和拟增发1.5亿A股的承德钒钛就取消了原定于12月2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承德钒钛在公告中解释,“由于增发新股工作有关政策的调整,公司可能需相应调整拟定的新股增发方案”。拟进行配股的中国高科的临时股东大会虽然如期召开,但并没有审议再融资方案。中国高科董秘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是“因为公司有其他安排”。而首旅股份虽然成为首家分类表决的公司,但其配股方案通过只能算是“涉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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