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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在阴阳界上:聚焦中国首位被判死刑亿万富豪

    2005-02-17 20:17



    法人/陈杰人  


    雇凶杀人灭口 北京亿万富翁袁宝璟四兄弟获死刑




      辽宁地方法院一纸尚未生效的死刑判决,让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一脚踏在了阴阳界上。作为中国第一个被判死刑的亿万富豪,这名曾经以捐助全中国级别最高、影响最大的奖学金而闻名的企业家的生死,牵动其亲友的心,也牵动着无数旁观者的眼球

      2005年1月13日下午5点半,北京某知名外企的员工刘伟(化名)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打开一家新闻网站。下班前通过网络浏览一下当天的新闻,是刘伟几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

      点开网页不到一分钟,刘伟拿着鼠标的右手突然停止了游移。在网页的突出位置,《北京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一审被判死刑》的新闻标题,死死地吸引了刘伟的视线。

      这则转自中国法院网的消息称,当天上午,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的相关指控,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诉机关指控,袁因不满被害人汪某的威胁,指使他人开枪杀死汪。

      作为曾经在大学时代获得过中国“五四奖学金”的刘伟,不仅对袁宝璟的名字非常熟悉,甚至对数年前袁为自己颁奖后手握着手的勉励记忆犹新。“把这个奖颁给你,不仅是表彰你优秀的学业,更是表彰你高尚的品格,希望你以后继续努力,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人。”

      铿锵之声犹在,可这位因为捐资1000万元设立“五四奖学金”和“建昊奖学金”而被无数大学生敬仰的亿万富豪,如今却沦为死囚。尽管此前袁因“买凶杀人”被捕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但这一判决结果还是让刘伟唏嘘不已。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看到那个消息时的心情,心目中曾经的偶像和楷模,如今却变成了杀人犯,巨大的反差确实让我无法释怀。一切,都等着法律的公正处置吧。”刘伟一声叹息。

      或许,刘伟对袁宝璟案最终结果的等待不需要太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辽阳中院对袁案的判决尚未生效,在袁宝璟不服一审判决并当庭提出上诉后,袁宝璟的生死,即握在了辽宁省高级法院刑一庭。一位律师评价说:“辽阳中院的判决,让袁宝璟一脚踏上了阴阳界。”

      几无悬念的案情

      一个几无悬念的事实是,被害人汪兴的死,和袁氏兄弟难脱干系。

      时间倒转至2003年10月4日。

      这天晚上23时许,辽宁省辽阳市某小区忽然传来“砰砰”两声沉闷的响声。人们循声发现,居住在院内的汪兴身中两枪倒在了一楼的电子门外,警察现场勘查后初步推断,汪系被他人用双筒猎枪杀死。

      事实上,汪早在2001年11月就曾被人刺杀过,当时,大难不死的汪虽然挨了7刀,却因抢救及时而保住了一条命。鉴于被害人汪兴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长的特殊身份和案情的恶劣程度,辽宁省公安厅和辽阳市公安局在案发后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了“10.4”专案组。副厅长梁尚学亲赴辽阳,辽阳市公安局长白国曾则担任专案组长,并誓言“案件不破,决不收兵”。

      一个多月之后,专案组根据对汪兴的社会关系排查结果,确定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并与2003年11月23日和24日分别在广西和北京将嫌犯抓获。当北京媒体首次报道有关信息后,人们才惊讶地得悉,该案竟是京城著名富豪袁宝璟指使他人所为。

      提到袁宝璟的名字,不仅辽阳当地人非常熟悉,即便是在全中国,也有不少人知道。因为,袁作为亿万富豪,曾于1996年捐助1000万元设立了“五四奖学金”和“建昊奖学金”,迄今为止,这是面向全中国大学生的最高级别的奖学金。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两项奖学金甚至成了官方表彰在校大学生的巨大政治荣誉。

      根据警方透露的信息和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被害人汪兴的死和自己曾经的违法行为不无关系。

      1996年秋,已经拥有30多亿资产的袁宝璟在四川成都炒期货失利,损失9000余万元。袁怀疑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刘某与证券交易所修改了规则。

      与袁宝璟相熟的汪兴提出,可以安排人将刘某打一顿。辽阳中院经审理认定,汪的这一提议得到了袁的认可。不久,袁拿出16万元钱,让自己的哥哥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持枪来到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某近距离连开两枪,不过,刘某并未被击中。李海洋等逃离现场。

      人未杀死,了解内幕的汪兴却借机缠上了袁宝璟,1997年以来,汪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打电话给袁宝璟,威胁说要举报其违法犯罪事实。直到2001年初,袁宝璟将汪兴的威胁告诉了袁宝琦,后者提出杀人,袁宝璟表示同意,并提供了30万元资金。

      袁宝琦将杀人的事交给堂兄弟袁宝福,袁宝福又向另一位堂兄弟袁宝森提出此事,后者主动提出由自己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在汪兴家附近刺了汪数刀,大难不死的汪兴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后,汪兴继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再次向袁宝琦提及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在袁宝琦的操办下,袁宝福与袁宝森密谋跟踪汪的行踪,终于将汪杀死在其家楼下。

      接近办案组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袁氏四兄弟归案后,警方在几天内就拿到了口供。证实该案系袁氏四兄弟所为。不过,由于袁宝璟的特殊身份,专案组还是以“非常小心谨慎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取证,试图把该案办成“铁案”。

      一个细节是,为了获取案件的关键证据,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到当地一条河中打捞作案用的猎枪。在想方设法坚持打捞两个多月之后,警方才最终从厚厚的冰层下找到了被杀手丢弃的枪支。

      天生的冒险家

      资本运作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手法,或许也改变了袁宝璟的性格特征,使他相信私下里解决问题的效率

      现年38岁的袁宝璟生于辽阳一个贫穷家庭,和很多企业家的经历一样,这位在当地一度不太出名却红遍京城的亿万富翁,也曾饱尝贫穷,并且经历过白手起家的艰辛奋斗。

      在兄妹五人中排行老三的袁宝璟至今还记得,因为穷,他在8岁时就被送到乡下亲戚家,一边干活一边念书。早日摆脱困苦的生活,从那时起就成了袁宝璟最大的梦想。

      1985年,经过两次补习的袁宝璟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入了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那时的他,也许压根没想到,20年后,法律科班出身的他竟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

      袁宝璟的一位同学回忆,在大学期间,年轻的袁就有了“投资”意识,他先是帮教授抄书稿,以每万字2元的价格挣来一点钱,然后用这些钱买了一辆旧三轮车,为京城大小胡同的杂货店送货,由此赚得更多的钱。

      在经历了苦行僧般4年的大学生活后,袁宝璟再次显示出他的韧劲和能力。那时候,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不如现在这样需要极力自荐,但袁宝璟偏偏善于推销自己。毕业前夕,他背起一只大书包,从长安街上的建国门开始,看准一家家大公司和银行,主动送上“自我推荐表”,中国建设银行最终接纳了这位坚忍不拔的年轻人。

      但仅仅3年之后,袁宝璟所固有的开拓和冒险精神再次得到了闪现。1992年,他辞去当时在人们看来还是金饭碗的银行工作当了“农民”。袁在北京郊区怀柔县注册成立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项目。

      袁宝璟将仅有的20万元启动资金的一半买下了优质“小黑麦”专利,再用5万元向农民租了300亩地,剩下的钱用于支付化肥、农药钱和管理、劳务费用。在农地里,袁宝璟根本不像个老板,除草、种地,都样样都干。半年之后,黑小麦成熟了,袁通过卖麦种掘到了第一桶金——200多万元。

      袁宝璟并没有满足于小富即安,此后,他开始涉足利润和风险都非常大的股票、债券业。特定的历史和经济环境,加上天生的冒险精神,使袁宝璟的资金游戏越玩越大,不到2年,袁宝璟全面开花,一口气吞下60多家大型企业,建昊集团由此走高。至此,袁宝璟拥有了37亿元资产,成为名副其实的“收购大王”。一时间,诸如“商业奇才”、“北京的李嘉诚”等称号,让这位后来成为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的年轻企业家无比光彩。

      尽管袁宝璟那时已是京城的著名富翁,但比起袁本身的名气来,其所捐助的一项奖学金可能更加闻名。1996年,袁慷慨解囊1000万元人民币,和团中央联合发起了一项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奖学金。

      和众多富人在行善后喜欢留下自己名字的做法不同的是,袁宝璟并没有因为自己捐出巨资而借机扬名立万。经过慎重考虑,袁宝璟仅仅是将自己所在的单位——北京建昊集团——的名字冠于奖学金之上,因此,这项后来成为全中国数百万大学生梦寐以求的最高级别奖学金,就名“建昊奖学金”。

      这项奖学金的级别之高和影响之大,可以从评奖和颁奖的一些细节看出。通常,全国数百万大学生中每年只有数十人最终能获得这项奖励,而在颁奖时,总是有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或者全国政协副主席亲自到场,团中央的书记自然也要参加。有统计数据说,8年以来,建昊奖学金已经发给了900多名学生,这些人在后来的实践中证明是非常优秀的。

      “这项奖学金的级别之高,影响之大,已经使其成为中国大学生的一项巨大政治荣誉”,北京某高校一位负责学生工作的人士告诉《法人》,但自从袁宝璟出了事,大家都觉得很没面子,因为曾经常常鼓励学生好好做人的袁宝璟最终还是出了大事。这位人士透露,如果是一个普通的捐赠项目,捐赠者出了这种事,项目肯定就会被取消,可建昊奖学金影响之大,让有关部门不得不在是否应当取消这项奖学金的问题上慎重有加。

      北京一位熟悉内情的人认为,从资历、背景和财富规模看,袁宝璟在京城并不能算是顶尖级人物,但正是由于他的远见设立了全国最高级别的奖学金,使得袁的社交圈子得以迅速扩大,继而为袁在生意场的方便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

      “也许正是觉得自己背景深,袁宝璟慢慢走上了雇凶杀人的道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京城知名人士对《法人》分析说,“对于富人们而言,袁宝璟事件的最大教育意义在于,不管你有多少钱,犯法的事情还是别干为妙。发了财,不能得意忘形。”

      有媒体分析认为,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人,袁宝璟不可能不知道买凶杀人的严重后果,但他仍然甘冒风险选择这个办法惩处合作人,惟一的解释是他认为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解决。以他在四川的亏本买卖为例,双方的资本运作都在暗中进行,诉诸法律就意味着将一切暴露在阳光下,因此,一切都被选择在私下里解决。

      这家媒体还认为,袁宝璟从1994年起就购买了三九胃泰、蜀都大厦等公司上市前的法人股,1996年又购得比特科技的“壳”资源,在掘得资本市场上第一桶金的同时,也种下了“原罪”。正是法人股、“壳”资源这些紧俏资源的获取过程,改变了袁的行为方式。

      “从那以后,阳光就再也不能照进他的心灵。久而久之,这种独特的生活方式能够将一个谨慎的商人培养成蔑视法律的人。认为自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和以为自己在法律保护之外的人,都会选择铤而走险的方式。这就是一个亿万富翁选择了与街头流氓同种行为方式的原因。”

      生死之争

      有消息说,针对袁宝璟案,辽宁省高级法院已经请示最高法院,本案有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当地法院已经对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前三人被判处死刑,袁宝福则被判处死缓。

      这样的判决结果,不仅让辽阳当地人感到很奇怪,也让北京的律师和关注此案的部分人士感到吃惊。

      “通常而言,买凶杀人案的判决是直接凶手肯定会被判死刑,但指使者,只要不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只要不是全程参与,比如指点对象和地方,直接下令等,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判死刑。”北京一位律师分析认为,辽阳的这种判决尽管很严厉,但实际上就是引起上级法院的重视和注意,从而达到改判的目的。

      有关人士介绍说,在长达11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出现了激烈的交锋,袁宝璟当庭提出,自己的口供,都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

      袁宝璟说,警方将他反铐在一个铁凳子上审讯,在拘留所的5天5夜里,警察两人一组换班不分日夜地对他们二人同时进行审讯。在他极其困倦的时候,警察会把他一巴掌扇醒。审讯当中,警察要求他必须按照警察的意思供述,否则,就用矿泉水瓶子砸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

      袁宝璟当庭出示了自称是刑讯逼供导致的右小腿上的伤痕,这个证据一度令旁听的200多人哗然。袁宝璟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完全明白签字画押意味着什么,但实在是没办法。“我当时在那个假供上签字,就是为了先活下来,然后到法院翻供。”

      袁宝璟坚决否认了自己的买凶杀人行为,称警方断章取义曲解了他的意思,说自己从来没有指使袁宝琦杀汪兴,更没有为此提供资金。

      袁宝璟的辩护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邬明安告诉《法人》,作为本案的重要证据之一,袁宝璟的一份口供所记载的内容被控辩双方作了完全不同的理解。口供显示,当袁宝琦提出要杀汪兴后,袁宝璟对袁宝琦说“你注意点。”

      袁宝璟在法庭上辩称,此话的意思是对袁宝琦杀人意图的制止,意思是提醒其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控方却认为,这个话的意思是提醒袁宝琦在杀人时要注意别出漏子,干得利落些。一审法院显然采纳了控方的意见。

      为了证明警察没有刑讯逼供,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据此,公诉方提出了辽阳警方侦查人员对案件侦破经过的“说明”,该说明旨在解释办案人员并未刑讯逼供。说明称,警察在审讯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这一证据立即遭到了辩方的反驳,辩护人指出,笔录上所注明的时间恰恰是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审讯,也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吗?”辩护律师反问道。

      邬明安教授告诉《法人》,经过庭审的举证质证和控辩交锋后,他认为以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邬教授甚至透露,曾经为著名的刘涌案件作过专家的论证的北大知名刑法学教授陈兴良等人也为袁案作过无罪论证。

      而对袁的罪与非罪,袁的太太卓玛以一句“我知道他是个善人,他是被冤枉的”来回答。卓玛称自己可以用生命来担保这一点。

      不过,对于记者要求更深入采访的要求,卓玛表示了谨慎的拒绝,她说:“现在是不是接受采访,是不是公开说话,说什么话,我还必须慎重考虑,因为这涉及到我先生的生命问题。”

      一位接近核心当事人的人士告诉《法人》,事实上,袁案这次和一年前辽宁著名黑社会案刘涌案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被告人均以遭受了刑讯逼供为由主张自己无罪。

      “但问题是,如果仅仅以遭受刑讯逼供为由来寻求二审改判,恐怕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辽宁高级法院的一名法官私下里向记者透露说,自从刘涌案件之后,辽宁高院对重大刑事案件的改判,尤其是对刑讯逼供问题的认定,已经变得非常慎重,“在更多的情况下,宁愿向最高院多请示汇报”。

      为了救袁宝璟,袁的家属和有关人士正日夜加紧在北京和沈阳等地找人,希望得到一个改判的结果。一个无法得到确证的消息是,针对袁宝璟和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同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辽宁省高级法院已经请示最高法院,有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对于袁的命运持乐观态度者的理由是,通常,买凶杀人案只判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犯罪人死刑,另外,辩护人所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也被认为可能性很大。根据慎重和少杀的原则,袁有可能躲过一劫。

      但认为袁难逃此劫者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北京一位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如果警方所查证属实,那么袁买凶杀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主观恶性较大,危害严重,另外,法院更看重的还是案件的实体部分,即袁买凶杀人这个事实是否真的存在。只要法院确实这一事实,袁就难逃一死。

      就在一审宣判后,邬明安紧急赶赴辽阳会见了袁宝璟,并为其上诉作了必要的工作,目前,案件已经上诉至辽宁省高级法院。据邬透露,身陷囹圄的袁宝璟并没有因为一审判决就失去信心,他甚至对在二审中获改判很有信心。不过,作为辩护人的邬教授并不信心十足。“无法预期,一切都无法预期。”邬明安说。

      不过,分析归分析,袁宝璟命运最终掌握在法官手里。“我们可以想象袁宝璟此刻有多担忧,毕竟,随着一审法官的法槌落下,他已经站在了阴阳交界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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