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多部委密集发声 2024年稳增长思路明晰 (2024-01-11)
  • 上海发布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32条” 大力推动S基金发展 (2024-01-11)
  • 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2022-10-16)
  • 信息量很大!商务部回应美方通过《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投资者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2022-09-23)
  • 再提经济大省挑大梁!国常会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季度货车过路费减免10% (2022-09-23)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五大措施促就业创业 促消费有新举措 (2022-09-09)
  • 国务院减税支持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至100% 企业购置设备可加倍计扣 (2022-09-09)
  • 深改委会议要求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2022-09-07)
  • 5家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 证监会:上市退市属资本市场常态 不影响继续融资发展 (2022-08-14)
  • 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2022-05-16)
  • 中财办、发改委、央行、商务部齐发声!力争上半年落地已确定政策 全面加强基建! (2022-05-13)
  • 国务院最新部署 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2-05-12)
  • 重磅!一行两会同日发声 涉及货币政策、房地产、平台经济等 (2022-05-05)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2022-05-0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划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005-02-21 08:49




      报讯(记者  李巧宁)从1月17日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须全部缴存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存储专户,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这是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详见第2版)中作出的最新规定。
      此前,按照相关规定,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利息归发行新股的股份公司所有。《通知》明确,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含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和采用向法人询价、配售方式进行网下发行),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须全部缴存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存储专户,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前,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管理。
      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指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方案已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将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该基金的设立工作。据悉,除去新股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外,央行再贷款、财政拨款都将构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启动初期的资金来源。另悉,该基金将采用理事会管理运作形式,由央行金融稳定局和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共同派员担任主要负责人。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6,117,974, 栏目计数: 5,196,064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