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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试点首份正式方案亮相

    2005-06-24 08:22


        吉林敖东拟采用缩股与派现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价支付

        记者 曹腾 木舰

        第二批试点首份正式方案亮相,吉林敖东今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2元(税前)。实现上述缩股及派现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根据相关时间表,公司将于7月18日-7月25日进行网络投票,并于7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选择了非流通股每股价值和流通股每股价值作为确定缩股比例的依据。前者按2004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扣除当年股利分配确定为3.62元;后者选择2005年6月18日前吉林敖东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96元。

      按照缩股比例,公司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9873.408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为28667.8985万股。由于总股本减少,以2004年度净利润为基准,吉林敖东每股收益由0.333元增加到0.407元,在扣除本次派现后,每股净资产由3.62元提高到4.29元。同时,因注册资本降低,公司需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履行减资程序。

      公司4名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大股东金诚实业公司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2%。

      作为吉林敖东的相互持股方,广发证券承诺:自吉林敖东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公布之日起,至相关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广发证券不参与吉林敖东上市股票的交易;其持有的12136933股流通股,不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从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广发证券不减持所持有的吉林敖东股票。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诚实业已将其持有股份中的16500000股非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经协商,敦化市支行已书面承诺同意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还显示,截至2005年6月22日,持有公司95%债权的债权人对公司方案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已出具同意函;对于尚未取得确认函的其余5%债权,吉林敖东承诺在股东大会通过方案之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改革向公司要求提前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将予以及时偿还或提供担保。(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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