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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老划断拟分三步走

    2006-04-17 08:08




        □“新老划断”拟分三步走: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IPO

      □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对社会公众的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率先在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省区启动

      □《办法》降低了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和发行可转债的财务指标要求,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取消了增发融资规模的限制;要求公开发行公司最近3年分红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增发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配股要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上市公司可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10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择机恢复再融资启动新老划断。证监会昨日还公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今日起到4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新的再融资办法有望在“五一”节后正式实施。

      这位发言人强调,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新老划断”的一个重要步骤。“新老划断”具体实施的基本思路是:不简单地以某个时点作为实施“新老划断”的标志,而是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市场可承受能力渐进推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市场对股市扩容的心理压力,具体做法拟分三步走。具体做法拟分三步走: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

      他指出,为体现早改革早受益的政策导向,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对社会公众的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率先在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省区启动。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发行可转债,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同时,《办法》降低了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和发行可转债的财务指标要求,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现行的要求是不得低于10%。

      《办法》取消了增发融资规模的限制,但对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为鼓励上市公司回报股东,《办法》要求公开发行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办法》要求,配股要采用新《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即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这类债券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40%。

      上市公司可非公开发行股票,《办法》对发行公司的盈利指标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作要求。但发行对象的资格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总数不超过10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允许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双向自主选择,发行人还可以不经承销商承销,自行配售股份,简化非公开发行的发审委审核环节。

      此外,《办法》还适当简化了证券发行环节,如实行自行选择发行时机的机制,即上市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可根据市场情况,在6个月内自行选择发行时机。取消了上市公司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等。(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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