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锦
2007年8月21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正式颁布,对林业行业与林业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和偌大的发展空间。
此后,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司长姚昌恬对要点进行了解读。他说:《要点》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适应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发展指导思想,并及时把以集体林权制度为主的林业相关改革激发出来的农民、企业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政策保障
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说,《要点》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背景下反映了林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政策保障。
姚昌恬同时表示,《要点》做到了五个体现。一是体现了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这一林业工作的旗帜、方向和主题。现代林业产业是现代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产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具有资源的可再生性,三大效益的统一性,一、二、三产业的协同性。加强第一产业,全面提升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对现代林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是体现了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完善的生态体系是发达的产业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发达的产业体系为建设完善的生态体系提供内在的动力。只有培育更多更好的优质高效的速生丰产用材林,才能切实减轻对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的压力;只有加工水平、木材利用率的不断提高,才能更多地节约和保护森林资源;只有非林非木产业的迅速崛起,才能减少林区群众对森林资源过分依赖和过度消耗,从而巩固现有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体现了兴林富民,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具有地域广、领域宽和劳动密集型的优势,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分散经营的各种林业产业,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大力解放农村的生产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四是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将政府从“运动员”的身份中解脱出来,回归本位,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信息发布、市场监管等手段引导林业产业发展,把政府管理职能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同时,要充分发挥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为鼓励企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是体现了科技创新、科技兴林。《要点》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自主创新,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实施品牌战略、标准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使林业产业真正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长期利好
对于《要点》的出台,许多业内人士表示,这是解除林业产业发展桎梏,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推动我国现代林业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我国林业的长期发展,形成完备的产业链。随着《要点》的贯彻落实,必定会充分挖掘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潜力,调动和引导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分析人士亦认为,《要点》公布的“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无疑是给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资本投资已成为现代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目前我国林产工业的资本密集度大大低于发达国家,需要坚持内联外引、灵活资本运作。
对于已上市的林业企业,业内人士认为,林业上市公司短期内实际受惠并不明显。但《要点》对龙头企业的上市公司存在长期利好,如贴息贷款、育林基金返还、资本市场融资等,将使企业获得发展资金,培育自有林木资源,增强长期发展能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