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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涨价”该谁说了算

    2010-07-29 08:49



    作者张朝晖
    时间2010-07-29 06:56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部分银行悄然调整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公众对此议论纷纷。银行单方面调整价格被指有借垄断地位操纵价格之嫌。分析人士指出,银行应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如果在经营压力下,需要对某些项目的收费水平进行调整,事先应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详尽的成本收入核算,并举行价格听证会,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调查显示,接近90%的受访者对银行调整跨行取款收费标准不认同。未经价格听证就单方面采取行动,更被法律界人士称为涉嫌违反合同约定。发改委28日公开表态,认为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收费标准,但也要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一些服务项目收费过低,银行确有苦衷。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如果维持2元的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发卡行基本收不抵支。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由发卡行制定,但最终这笔钱要在中国银联、提供ATM取款服务的银行以及发卡行三家机构中分配。一般来说,按照2元收费,发卡行要为每笔跨行取款业务垫支1.6元。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算账应有大局观。看看各家银行的财务报表,净利润无一不是“高歌猛进”,这与国家对金融行业的保护和资源投入是分不开的。

      商业银行经过改制、上市等一系列“手术”之后,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程度和企业规模、数量等方面与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拥有一个“舒适”的利率环境,2%至3%的存贷利差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获利来源,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银行业的高额利润回报。此外,我国商业银行仍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与美国动辄上万家银行不同,我国持牌银行不过几百家。

      有专家表示,银行已成为当前资源配置状况的获益者,理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某些地区大型商业银行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之后,不少中小银行便纷纷跟进。专家表示,虽然消费者可以感受到银行之间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展开的竞争,但其支付的费用仍高于其他充分竞争的市场。

      反观成熟市场中的银行业,比如美国,在银行开立账户,既没有最低存款额度限制,也不会收取年费、账户管理费等等。相反,首次开户,银行还会给存款人账户打入一定现金作为礼金。对于跨行ATM取款,小银行一般免收手续费。而像花旗这样的大型银行,在每个账单周期中,对跨行ATM取款免收前6笔交易费用。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已经商业化、存在盈利压力的银行来说,对服务项目进行收费无可非议,但必须明确服务和收费是对等的,银行与储户是平等的经济主体。当前,商业银行定价程序应作进一步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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