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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义相:清醒认识CPI设计缺陷 采取结构性政策控物价(图)

    2011-01-28 11:24


    2011年01月28日02:4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林义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义相(资料图)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义相(资料图)

        以CPI衡量的物价上涨不是理论意义上的通胀,在(农产品)食品价格大涨或者大跌的时候,用现行的CPI衡量通胀将导致对经济形势的误判和对经济政策的误导,我们目前面临的物价上涨很可能没有有些人想象中的通胀那么严重,其应对的主要办法可能是结构性的财政政策和区别性的货币政策,而不是笼统的宏观调控政策。

      对当前物价上涨成因的看法

      推动当前物价上涨的主要是如下三大因素:第一是粮食、食品价格上涨。这是个短期、周期性现象,不是持续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农产品价格上涨具有合理性,但涨价的好处应该落在生产环节,要让农民得到实惠,而不能让中间流通环节吃掉涨价的好处。

      第二是输入因素。能源、大宗商品与世界经济复苏紧密联系,对此,我们只能适应和管理,不可能也不应该试图用一国自身的货币政策改变这种状况。由于产能过剩,价格上涨的压力更多被制造业自己消化和承担,而不会很快并完全地传递到最终产品价格上。企业会更困难,但垄断行业除外。

      第三个因素是劳动力成本上升。这对物价上涨的影响是全面的、长期的和趋势性的,但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企业产品市场的约束,这种影响的幅度不应被夸大。劳动力价格上涨对于社会和消费都是好事,应当更多地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待和处理其推动物价上涨的效应。

      中国现在物价上涨更多的是成本推动,不是需求过旺、供给不足造成的。因此治理对策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而不是增加企业负担。

      用CPI衡量通胀可能会

      误判经济形势、误导经济政策

      CPI是被用来近似衡量通胀的指标,但CPI本身不能完全代表通胀。由于技术性的原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现行的CPI衡量通胀会导致对经济形势的误判,进而对政策制定的误导。

      与全世界通行的做法类似,我国的CPI中不考虑房价和新产品价格。这是问题的关键。国际的做法有国际的理由,如果这些理由在中国不成立,我们就不应该照搬国际的做法。

      关于新产品,特别是新推出的家电产品,其价格上涨是该类产品主要的价格上涨因素。但是,由于新产品不存在与上一年的可比性而被排除在CPI的统计之外。我们都知道,如果按照上一年已经存在的家电价格计算物价,那么很多老产品的价格是下降的。因此,不考虑新产品涨价,只考虑老产品价格下降的CPI不可避免地低估了该类产品的价格水平。中国的城镇化速度很快,老百姓生活中使用的家电更新也很快,新家电产品的价格被排除在CPI统计之外,必然导致对于物价水平的低估。与此同时,那些没有新产品的大类产品(如农产品、食品、纺织品等)的价格变动对CPI中的影响就相应地被人为夸大。在农产品食品价格快速上涨的时候,这样统计出来的CPI会在低估物价水平的同时夸大通胀率;在农产品食品价格大幅下跌的时候,这样统计出来的CPI会在低估物价水平的同时也低估了通胀率。考虑到农产品食品价格波动的短期特点,可能会导致通胀率的大起大落,以及经济政策的快速多变。

      关于房地产,中国的特点是:房地产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房地产的价格对老百姓货币财富的消耗程度,老百姓在购房上的支出对其购买力和消费影响之大等等都是世界上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中国房地产业的另一个特点是新房比重很高,二手房比重很低。新房房价中超过一半的钱要离开老百姓,而二手房的房价基本上是在老百姓之间流动。因此,房价的快速上涨就意味着老百姓手中的大量货币会被吸走,极大地影响老百姓持币所代表的真实财富以及购买力。因此,如果通胀中不包括房价,就无法真实地反映老百姓所持货币的购买力的损失,也无法真实地衡量老百姓承受的通胀水平。

      有人为房价不应包括在CPI中找到很多的理由:第一种理由,房产是投资品而不是消费品,所以不应该包括在消费价格指数CPI中,殊不知,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百姓至少把第一套房作为必需的消费品,并且,老百姓关注的是他们持币的购买力(当然包括对于房产的购买力)而不是被有些专家们设定的对于(专家们认为的)消费品的购买力;第二种理由,房产是一次性购买,长久使用的物品,不同于通常的消费品,殊不知,很多包括在CPI统计中的消费品(大多数的家电)都是一次性购买,长久使用的;第三种理由,房价金额很大,波动也可能很大,统计在CPI中会扭曲CPI数据,殊不知,房价是可用一些方式分摊在使用年限中的,并不一定在购买当年一次性计入价格指数;第四种理由,CPI不包括房价是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是统计实践中的常识,老百姓对物价的感觉是错误的,殊不知统计是为经济现实服务的,而不能本末倒置地要求中国的现实和老百姓的感受去顺应数字。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综上所述,以CPI衡量的物价上涨不是理论意义上的通胀,在(农产品)食品价格大涨或者大跌的时候,用现行的CPI衡量通胀将导致对经济形势的误判和对经济政策的误导。

      结构性财政政策和区别性货币政策是

      缓解物价上涨的关键

      在农产品食品价格快速上涨的时候,以现行的CPI来衡量通胀率,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于通胀问题的夸大,并很有可能导致过于严厉的紧缩政策。

      既然物价上涨主要是成本推动的,那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税,降低其社会负担以及节能减排环保负担等是有利于缓解物价上涨压力的。社会负担,主要应该由财政来解决,而不能交给企业;环保问题既是我们国家自己相关的问题,更是发达国家给全世界提的要求,是他们给发展中国家追赶超越自己而设置的障碍之一。如果我们不顾实际地拉闸限电,很可能因此而失去发展机遇。“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

      任何通胀都是相对过剩的货币引起的,普遍的、持续的物价上涨的背后一定是过多的流动性。从中国经济目前的情况来看,非常充裕,甚至过度的流动性很可能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因此,通过调控流动性应对目前的通胀(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通胀)成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

      但是,流动性过剩并不是经济中的普遍现象,与财务性(投机性和投资性)的流动性过剩并存的是实体经济中工商企业的流动性短缺。紧缩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对象应当是财务性的流动性而不是工商企业的流动性。对于财务性的流动性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是应对流动性过剩的关键。

      如果不加区分地采取严厉的货币紧缩政策,工商企业的流动性将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恶化。降低企业成本还可以从资金成本和资金的可获得性两方面入手,加重企业的资金负担,降低企业的资金获得性的政策很可能并不利于控制物价。

      对于归还贷款的老百姓而言,更高的利率意味着更多的还款,与更高的购买价格是一样的。

      另一方面,越是紧缩的货币政策,对热钱越有利,热钱就会来得越多,使得财务性流动性过剩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不利于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比较而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可获得性更紧迫,对利息增加的适应性更强,反之,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对加息更敏感,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数量型紧缩政策,国有企业更有可能挤占民营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空间。紧缩政策的结构性设计非常重要。

      我个人认为这轮物价上涨很可能到年中就开始下行。如果不充分考虑现行CPI衡量通胀的缺陷,采取过于严厉的缺乏区别的紧缩政策,将有可能严重伤害实体经济,并面临政策多变的风险。

      中国经济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中华民族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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