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2 17:07 作者:倪伟 整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000671]阳光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阳 光 城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3,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3%)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8月8日;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交通银行(3.95,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8月7日,质押原因为均融资。
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8月7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8月9日,质押原因为融资,其质押行为已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000698]沈阳化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沈阳化工于2013年7月9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7月9日起开始停牌。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
[000782]美达股份:股权解除质押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美达股份818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3%,为公司相对控股股东。此前,公司已公告,天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被司法查封,8000万股被设置质押。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天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万股已于2013年8月8日解除质押,截止于2013年8月8日,天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818182股,其中3000万股被司法查封,5000万股被设置质押。
[000820]金城股份(9.35,0.270,2.97%):恒鑫矿业收购江达矿业
近日,金城股份参股企业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恒鑫矿业)召开股东会决定收购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达矿业)股权,并与江达矿业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达矿业100%股权。
恒鑫矿业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达矿业原有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以其原有股东各自享有的实收资本作为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鑫矿业将持有江达矿业的100%股权,可减少恒鑫矿业与朱祖国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鉴于江达矿业注册资本原为5万元,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恒鑫矿业作为江达矿业本次股权变更后的唯一股东,决定将江达矿业注册资本增加到10万元。
截至目前,江达矿业已经完成本次收购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000881]大连国际:2013年半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现将大连国际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予以补充。
[000997]新 大 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新 大 陆于2013年6月6日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证券自2013年6月3日开市起连续停牌。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证券将继续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确定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后复牌。
[002062]宏润建设(4.48,0.020,0.45%):重大工程中标
宏润建设于2013年8月12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万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苏州中环快速路工业园区段工程标段八”项目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27,916万元,工期412天。
[002094]青岛金王(0.00,0.000,0.0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青岛金王于2013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3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公告日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审计工作尚未完全完成。同时公司正就初步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论证。公司董事会将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002146]荣盛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荣盛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沈阳市2013-030号地块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沈阳市2013-031号地块的议案》等议案。
[002197]证通电子(11.65,0.000,0.00%):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证通电子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1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16,355,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3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002200]*ST大地:重大事项继续停牌
因*ST大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重大事项正在筹划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002215]诺 普 信: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诺 普 信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卢柏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和高管锁定股25,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卢柏强先生已于2013年8月9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8月9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002240]威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2013年5月9日,威华股份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4月1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授权董事长办理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
2013年8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延期至不晚于2013年11月4日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争取于2013年11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264]新 华 都:董事辞职
新 华 都董事会于2013年8月12日收到董事袁振林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袁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袁振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袁振林先生辞去董事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非高管职务。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002313]日海通讯: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向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平湖增资
日海通讯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平湖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其中,广东日海以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元,重庆市高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本次增资后,重庆平湖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万元。日前,重庆平湖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002327]富安娜(0.00,0.000,0.00%):委托理财进展
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3年6月21日与兴业银行(9.91,0.030,0.30%)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2013年0607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投资期限1个月。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9.73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至3.1亿元,该3.1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继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0802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
[002335]科华恒盛:董事会换届选举
科华恒盛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予以公告。
[002349]精华制药(0.00,0.000,0.00%):股权解除质押
精华制药于2013年8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总公司的通知,港闸公司将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权5,69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13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002388]新亚制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
新亚制程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6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该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大、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3年9月18日,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将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说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恢复交易。
[002399]海普瑞: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3年8月12日,某媒体刊登了题为《海普瑞影子密道:高盛深度潜藏李锂家族暗度陈仓》的报道,主要内容涉及:
1、质疑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独立性。
2、报道了公司及关联方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
3、报道了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通过FDA认证。
经核实,公司现对上述媒体报道予以澄清。
[002415]海康威视(21.09,-0.010,-0.05%):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海康威视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划出方,以下简称“五十二所”)与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划入方,以下简称“海康集团”)于2013年8月12日在杭州签署了《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根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关于组建中国电科安全电子产业子集团的通知》(电科资函〔2013〕124号),五十二所拟将其持有的海康威视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视总股本的40.42%)无偿划给海康集团持有。
根据双方本次签署的协议,划转完成后,海康集团将直接持有海康威视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视总股本的40.42%,五十二所继续持有海康威视80,344,464股股份,占海康威视总股本的2%。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海康威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海康威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还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程序;故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批准方能实施。本事项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002512]达华智能(16.04,0.010,0.06%):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13年8月12日,达华智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
蔡小如先生与国元证券(8.95,0.020,0.22%)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4,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8日,约定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8月8日。上述质押已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002618]丹邦科技(32.48,-0.220,-0.6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丹邦科技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13年6月30日延长至2013年7月31日。
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002618]丹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13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丹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002675]东诚生化(0.00,0.000,0.00%):收到财政补贴
东诚生化于近日收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单位预算指标的通知》(烟开财综指[2013]2∕37号)文件,拨付山东省自主创专项资金700万元,用于“新型抗凝血药物HT-1原料药及注射液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同时收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单位预算指标的通知》(烟开财综指[2013]39号)文件,拨付山东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共性技术研发资金80万元,用于“低效价肝素钠产业化”项目补助,公司于8月9日收到上述两项财政补贴资金合计78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2013年度损益,该补贴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资金将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002684]猛狮科技: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
猛狮科技2013年2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福建诏安设立猛狮新能源(1080.92,0.000,0.00%)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福建诏安设立全资子公司,拟从事新能源车辆生产业务。
该全资子公司在福建省诏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506241000125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00134]大富科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大富科技于2013年7月8日中午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于2013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7月8日下午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00149]量子高科:投资进展暨使用自有资金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量子高科于2013年5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决定与自然人董一萌、黄乔、胡厚平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量子高科微生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微生态公司”),并于2013年5月21日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2013年6月4日,量子微生态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受让董一萌所持有的量子微生态公司10%的股权。
根据量子微生态公司的市场调研结果,经量子微生态公司各股东友好协商后,决定收缩网络营销的规模。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让黄乔所持有的量子微生态公司10%的股权并承担其二期出资义务100万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万元受让胡厚平所持有的量子微生态公司2%的股权并承担其二期出资义务2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量子微生态公司100%的股权,量子微生态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00254]仟源制药:重启收购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谈判
2013年8月9日仟源制药收到杭州保灵职工持股会及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关于协商重启股权收购事宜的函》。
近日,杭州保灵职工持股会及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在与另一位意向受让方进行进一步谈判后,已决定放弃与其的交易。杭州保灵职工持股会及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认为公司作为上市制药企业,拥有丰富的行业发展经验及业务资源,该等优势更有助于股权转让后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杭州保灵职工持股会及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希望双方在继续遵循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基础上重启股权收购谈判,并承诺在与公司重启股权收购谈判期间不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类似的谈判或接触。
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重启受让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不低于80%股权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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