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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试点方案或明年一季度推出

    2013-09-17 09:04



    www.eastmoney.com2013年09月17日 06:39纪睿坤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4年1季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随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以房养老” 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4年1季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认为,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长,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的障碍。

      国家老龄委的一位人士介绍,“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应该不会突破70年土地使用权的框架,而更多的是对产权限制和房价下跌的风险进行调整完善。

      在70年产权年限的背景下,本报记者获悉,北京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在产权不变更的背景下,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的“以房养老”模式。

      产权门槛难解

      “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例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自助养老,中信银行也推出了倒按揭业务,南京亦下发文件,鼓励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均效果甚微。

      就试行效果甚微的原因,周天勇认为,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最大障碍。

      与此同时,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目前房价属于上升通道,“以房养老”模式会随着房价下行而面临风险,再加上老年人的退休成本,人均寿命评估亦问题重重,风险无法评估。

      作为“以房养老”重要的参与部门,银监会也曾就该模式进行过调研,对此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其次,由于房屋质量越来越差,对金融机构来说也是风险。三是由于未来房价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有下跌风险,所以,金融保险对“以房养老”业务一直很谨慎。

      中信银行的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中信自2011年就开始试点“以房养老”模式,但截止到现在,目前该项总体业务量不太大。

      金永祥认为,从金融、社保、房地产、土地等角度来说,要实现“以房养老”,真正将住房资产有效地转化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尚需在资产评估、土地制度、运作监管等方面着力。

      从试点的另一方——老人——来说,金永祥表示,除了观念以外,目前并无成熟的机构和模式,不少老人对 “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部分地方推出的以房养老模式也很难真正提起老人的兴趣。

      北京力推租房置换养老

      在金永祥看来,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情形下,‘以房养老’不失为解决养老难题的积极补充,也是未来一个大方向。

      而解决“以房养老”试点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符合各方利益的商业模式。

      国家老龄办的一位人士也向记者介绍,试点方案不会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比如突破70年产权限制等,预计会在监管、风险防范方面做些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北京“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有可能在月内出台。

      其中北京的意见也将包括“以房养老”模式,李红兵表示,对于“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

      所谓的“租房置换”是指不涉及产权变更,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支持老人入住养老院。据悉,早在2007年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北京某养老服务中心就已推出“养老房屋银行”业务。

      北京市老龄办的相关人士表示,2011年刚开始启动时,对“以房养老”进行论证研究,针对企业的相关鼓励措施也在研究中。

      “但截止到现在,由于产权等问题的限制,老人的信任度不高,所以业务规模的扩大十分有限,”上述北京市老龄办的人士介绍,参与租房置换的模式,在风险方面更难掌控。

      金永祥表示,租金收入不涉及到产权变更,而且可以有效的规避70年产权和房价下行风险,提高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是操作性比较强的方案。

       “以房养老”需迈过几道坎

      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迫近,养老问题已经日益成为政策和市场的关注热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13日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其中包括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措施。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有望于明年一季度拿出。

      当前,我国城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已高达70%之多,住房已成为这些家庭拥有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可否认,老年人因退休而导致的各项收入减少,可以通过工作积累的财富来弥补,以维持较为理想的生活状态。但如果这笔财富是以住房不动产的形式沉淀下来而无法变现,这种保障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为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实实在在的货币来支撑。许多老年人被称之为“住房富人,现金穷人”。他们年轻时贷款买房,辛劳一生赚钱攒钱,还贷付息,在临近退休时才取得住房的完全产权,此外别无积蓄,接下去就只能依靠不多的养老金维持生活。与此同时,他们的住房却顺理成章地作为遗产留给了子女。

      按照庇古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这无疑是一种福利损失:最需要用钱的人没钱用,而正值壮年的子女却得到了一笔额外的收入。财富分配的不合理,降低了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更损害了老年人的福利,使得他们不得不过分地压缩生活水平,同时又给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巨大压力。随着“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出现,一双儿女无力在经济上养育四位老年父母;两对老年父母最终向一双儿女遗留的双套房产,也并不是已经成家的子女极为需要的。在这种状况下,“以房养老”,自我养老,显然是较好的选择。

      应该说,“以房养老”模式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其实,“以房养老”的理念在国外早已提出,并有了较成熟的操作模式。如美、日、英、法等国于上世纪80年代先后推出的“反向抵押贷款”,就有效解决了部分“现金穷人,不动产富人”的养老问题。它的操作原理是将住房通过一定形式的金融保险机制,实现价值的流动,使得老年人在工作期间积累的房产,能够在其晚年带来稳定可靠的现金流入,从而对养老保障发挥相应的功能。

      而国务院《意见》首提发展“以房养老”试点,意味着中国也将发展“以房养老”模式,应对老龄化问题。事实上,针对国务院提出试点“以房养老”政策,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北京市即将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于“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进行。

      不过,笔者认为,“以房养老”在目前的中国不具可行性。问题很明显,“以房养老”的热议与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压力不无关系。据统计,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两个亿;2025年,这个数字会突破3亿。而现在看来,中国对社保基金缺口、社会保障措施、养老产业、养老公共服务、社会资源动员、配套的政策等,基本上没有做好准备。一旦老龄化大潮袭来,中国的情况将会非常严重。

      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将房屋贬值的风险转售给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之后,老人的现金收入固然多了,但同时会带来两个问题:其一,保险公司得到大量的抵押固定资产之后,可以干什么?其二,在抵押期结束后,如果老人仍旧没有过世,此时老人的保障将如何解决? 第一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很难设想拥有庞大现金流支出的“以房养老”保险公司将如何生存。而第二个问题如果不事先加以设计和考虑,则很可能出现中国1998年货币化分房之后造成的后果:一年40亿元的廉租房保障支出规模,使得社会底层住房保障严重不足。

      不仅如此,“以房养老”模式关键是还面临四大障碍:一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房产留给子女,而不是去世后被银行收走;二是中国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只有70年,目前中国中老年人的房产在他们去世后,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非常有限;三是中国房产质量普遍较差,被长期抵押的房产,在产权人去世时,质量问题将暴露,银行未必愿意接受这样的长期抵押品;四是中国住宅市场泡沫较大,未来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将较为严重,住宅市场的供求关系可能将逆转,房产价值未来可能将面临缩水。

      需要强调指的是,“以房养老”需要真正发达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以便于市场上各机构能够自由进行资产的买卖,这样的市场制度条件下,才会有足够多的机构愿意来承担和分散资金占用、资产贬值的风险。而同时,发达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又要求政府能够做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兜底:没有机构愿意承担的风险,政府必须承担,例如老人抵押房产养老期限到期后的养老问题怎么办?

      总而言之,“以房养老”绝不是某些人士的一厢情愿就能够迅速发展起来的。其背后需要公平的市场制度与条件,这才是其良性发展的基础。否则,养老问题没解决好,反而可能引来一些“强者的掠夺”,并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

       民众谈以房养老:儿女还眼巴巴看着房子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从明年开始,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即将启动,老人们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以房养老真的能够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么?未来我们在退休之后,依靠房产就能踏踏实实地养老吗?做这样的尝试,需要我们跨越哪些现实的难题?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著名财经评论马光远、刘戈共同评论。

      以房养老再试点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为何以往京沪先试闯关均告失败?它的市场风险和障碍究竟有哪些?依靠个人和社会资本解决养老难题,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住房反向抵押”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到目前为止,在实际操作问题上没有实质进展。以房养老似乎是“叫好不叫座”,推行难点在哪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

      北京市民:因为我有儿有女,他们呢,说实在话,还眼巴巴还看着我这房子呢。我把我这房子抵押给银行以后,我可以生活水平提高了,我可以得到一笔银行的利息了。等我百年不在了,房子让银行给收走了,那我儿女不得骂我啊。

      目前市场上的产品,有些就是十年左右的贷款期限,这样的产品设计过于简单,有老人就担心,十年以后怎么办?要是房子被收走了,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吗?

      以房养老推行最大的阻力,来源于老人和金融机构的风险共担,国内房地产价格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都是难以预测的。老人心里没底儿,金融机构也犹豫。

      记者对部分北京老人随机调查,老人们普遍坦言,自己在感情上难以接受以房养老模式。因为房子是一笔不小的财产,留给儿女是天经地义的。

      北京市民:我就觉得对银行不是很信任。

      北京市民:你把这房抵押到这银行,将来这银行里头保险不保险,不说咱们不信任它,也有可能是不保险的。

      刘戈:以房养老不可能成为中国主流的养老方式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以前我们都在讲养儿防老,那么现在由于计划生育计策的施行,没那么多孩子,没办法靠孩子来进行养老。另外,前些年流行过商业养老,后来很多人交了很多年的商业保险金,后来又发现这里面很多套路,实际上让你最后没有办法相信。当然最主要的基础还是社会养老,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养老金制度,这是一个基础。至于说以房养老,实际上是有一部分有了房产的一些中产阶层,当老了的时候,他想过一种更加体面或者更加宽裕的退休生活,那么这一部分人可以用以房养老的这种方式,它绝对不能够成为一个全社会通行的主流的养老方式。在发达国家也不是,在中国的这样一个限制条件下,还有中国的文化传统里面,更不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养老方式。

      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子女和父母的财产是分得不清晰的。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你说让中国的父母们在自己过世之前,把房子最后就典给银行了,然后自己过很奢侈或者比较好的生活,这种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马光远:政府不能提出以房养老以后就推卸基本的养老责任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事实上过去十多年来,中国的很多地方也在试点,比如说上海、苏州试点过,但最后不了了之,那么不了了之的关键是什么?除了制度细节设置上有些问题以外,最关键的是大家的观念怎么去接受?第二个是它适应的人群非常少。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大家千万不要混淆一个概念,就是基本养老体系肯定是政府来提供的,如果你想让晚年生活过得好一点儿,你让晚年生活比较奢侈一点,那么你可以想很多办法。比如说你可以进高档养老院,也可以把自己的房子变现以后,以年金的方式,金融机构给你。我觉得这个东西本身,如果你一分为二地来看,那么它是一个好东西,大家可以去试。

      以房养老属于一个自我选择,也就是说,你的基本养老应该政府来提供,政府不能说提出以房养老以后,就推卸你的基本养老责任。我想这个绝对不行、不可以,但是你要你的养老生活要过得好一点儿的话,那么你可以去自主地选择,你可以跟金融机构去谈,每个月给你多少钱,我觉得这是可以去做的。

      刘戈:以房养老还是需要政府出面做中间人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其实金融就是解决现在和未来在不同时段里面的一个交易方式。像养老用金融这种方式,通过一种倒按揭的方式,它的确是提供了一种多样的选择。有一部分老人,如果他的观念比较前卫,或者他根本就没有孩子,那他就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如果现在这样的一个政策,我们纳入到国家支持鼓励的政策里面,就可以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条目,让这些金融机构有据可查,也按照这样的一种思路去设计他们的金融产品,让一部分老年人在老了以后,他可以不愿意把钱留给孩子,或者留给他的继承人,那么他过更体面,或者更好一点儿的退休生活,那么这就可以选择。

      这里面需要政府出面,为什么叫政府出面?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大的风险,对银行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房价一直在涨,那没有问题。如果房子不断地在跌价怎么办?比如说日本,如果他在九十年代中期在东京买一套房子,几千万日元,那么后来只能卖到它的六分之一、七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价格,那么这个时候银行不是亏了吗?那么银行不敢做。另外,那么对于贷款人来说,他也存在着比如利息提升的风险。你利息提高了以后,那我最后要付很多的利息。其实倒按揭也好,以房养老也好,说到底它就是一个住房抵押贷款的问题。像美国采取的办法是有一个相关的住宅部门,建立一个机构,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银行和贷款人的互相之间产生不信任的时候,那么这个机构会出面,作为一个担保人。如果你活了太长的时间,那么最后银行亏大了,那么最后这部分可能政府会给银行一些补贴。另外,如果老人死了以后,房产权在这个政府部门里面,那么他把这个房子变卖了以后,再还银行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钱给他的继承人,那么有一个中间人在里面做保障,银行和其他的金融机构就愿意做这件事。

      现在来说,对银行来说,风险太大。如果银行有很多的现实业务可做,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一个风险很大的生意?而且如果还有法律风险,比如说中国老人死了以后,孩子不履行这个约定怎么办?这个房子他不交给你,怎么办?所以在没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出台之前,银行是不会去办这个事情的。

      马光远:国外的以房养老都建立在房价非常稳定的基础上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事实上,我们有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后,你可以去探索过得更好的养老生活。那么以房养老是一个私人产品,私人产品事实上设计关键在细节,银行愿意做,那么老人也愿意做,谁也不要算计谁,但是有一个风险的问题。比如加拿大设计的时候,62岁以后的老人才可以,而且他规定了风险的分担问题。比如如果老人去世,那么去世以后这个房子肯定有余值,这个余值怎么办?那么他规定,如果有继承人的话,它可以继续继承。不像我们现在有些老人担心的,万一我两年以后就走了,那不把房子留给金融机构了?对金融机构来讲,如果这个老人活得太长了,活到一百岁,一百二十岁,那么对金融机构来讲,它可能不合算,那怎么办?有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中间机构出来,为这个风险做一些分担。如果没有审批问题,那让机构自己去判断。

      我觉得政府如果这里边涉得太深,这个东西可能会变样。因为银行没风险,老人也没风险了。比如说金融产品本身需要有关机构来审批,再比如说产权70年的问题,也是独立去考虑的问题。再加上如果这个房子涨价,那对金融机构来讲是一个好事,因为它越来越值钱。但一旦房子跌价怎么办?所以我们去考察国外的以房养老,一般都是建立在一个价格非常稳定的基础上,就是房价相对比较稳定,那么大家都没有涨价或者价格下跌的这种风险。

      刘戈:以房养老只是让大家有更多的选择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真正的养老,我们还是要靠目前我们基本的养老制度,能够实现大体上每一个人,通过他工作的积累,对自己有一份基本的保障。那么剩下的这一部分,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化的,有差异的这样一种养老方式。其实以房养老,我们刚才探讨的这种所谓倒按揭式的以房养老,其实还有其他的更广泛意义上的以房养老。比如说,现在国外很流行,美国很多老太太都是这样养老的,在退休之前买一套大房子,把几个房间租给几个学生,那么她就靠着这个房子来养老。或者把大都市的房子卖了,然后搬到郊区,由于有房子的差价,他可以在郊区住一个舒适的房子,又可以拿到一笔钱,这也是叫以房养老。所以多种多样的,对于不同的收入,不同财产的人,适用于这样的一种养老方式,我觉得现在我们通过制度法、法治,然后建立起来养老多样化的这种金融的体系,让大家有更多的选择。

      以房养老仅仅就是个补充,但这个补充需要政府做一些工作,我们把一些法律上的基础夯实了,这样有助于金融机构来推动一些新的产品的出现。

      马光远:未来整个养老体系可能不堪重负我们必须寻找别的道路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我将来应该不会采用以房养老的方式。第一个是不必要,我还是相信政府,到时候我相信他会给我养老的钱,这一点我绝对相信。第二点,我未来因为中国会成为世界上最老的国家,到2030年的时候,可能差不多会到4个亿的老的人口。那么这4个亿的老的人口怎么去掉?一方面要靠政府,但可能到最后,我们两到三个劳动力就得养一个老年人,那么整个养老体系不堪重负,一方面就必须寻找别的道路。比如以房养老,比如别的一些社会化的养老道路,必须去探索。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做两件事,第一是要把基本养老金夯实,让大家不要担心。第二,社会化的养老必须出好的政策,比如说现在讲以房养老,那么以房养老本身是个大政策,在大政策下面具体怎么样去实施。比如你要鼓励金融机构去弄,那么你在担保上有没有政策,在税收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金融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这些都需要具体的细节,没有这些优惠政策的话,没人干了。

      任何一个产品,我们都应该去看,而且都应该把所有的制度细节来做实。过去多年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之所以没有被大家所接受,是因为以房养老让大家感觉到不合算,如果金融机构感觉合算,老人感觉合算,那这个事就做成了。

      朱恒鹏:70年产权问题是以房养老不能规避的关键问题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要把它推开,恐怕有些问题必须还是要做。第一就是关于70年产权问题,这个始终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剑,70年后,这个房子的产权它的价值怎么确定?这个政策应该有个明确,否则大家都对此悬着,那么房屋的价值就会有影响。特别对于老人,住了30年,然后再活30年,这房子70年产权怎么去界定?这个事情我觉得是当务之急。第二个,我们应该有个安全网,就是让每一个人不光是老人,还是老人的子女,都应该有尊严的活着,即使没有房产,没有财产,有尊严的活着就是吃饭、住房、看病都不需要求人,但不是说吃好、喝好、住好……(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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