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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为何流行暗度陈仓?

    2004-01-01 12:16



        

      最近基金市场有几件关于起名的事情颇令人玩味。

      12月10日,华安现金富利、博时现金收益、招商现金增值三家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基金获准发行,成为率先切入类货币市场的基金产品。这是基金业在低风险、高流通性金融产品市场上的又一重大突破。这三只基金虽然都属于货币市场基金,但监管部门在批准文件中均回避了这一名称。

      12月5日,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集合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完毕。作为国内首份基金信托,其资金全部投资于富国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主要投资于指数基金和优化型基金。从一定意义上说,富国动态平衡已经部分成了“保本基金”。可是,这个名称一时也不会出现在基金产品名单上。
      前一桩事已经是沸沸扬扬,后一桩却依然遮遮掩掩。毋庸置疑,这两个产品均产生于市场自身的需求。之所以要改换名称才能登场,是因为金融监管与金融产品创新之间的严重挚肘。

      目前,在金融机构的交叉领域,金融创新非常活跃。例如通过银行私募的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前例之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还有不断涌现的金融控股公司热潮等等。这实际上是对现有的分业监管、机构监管的挑战。

      随着全球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现有的分业监管将面临着更大的冲击。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都会大量引进发达国家已经存在的金融创新产品;在华外资金融机构集团内交易会给监管带来难度。凡此种种,如果不及时对我国现有的监管体制进行调整,就可能会形成交叉监管、重复监管以及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灰色地带,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甚至走向监管的反面。

      从根本上说,创新与监管是源于不同的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而分别进行的活动。金融创新活动基本上是出于环境的变化、技术的变化、规避风险和逃避管制,金融机构为了提高金融效率,推出新的管理制度、操作方式、产品和服务,从而达到风险与收益的新的平衡点,希望有限的金融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创新在推动发展、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不断地对现存的秩序、监管的制度造成冲击。为原有体系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甚至破坏原有的平衡,出现危机和风险。

      而金融监管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秩序、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和手段。这些监管活动可以基于两种不同的指导思想:一是严厉管制,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限制金融创新,控制金融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的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体系十分脆弱,表面的金融安全实质上是以金融市场的发展滞后为代价的。而金融机构长期积累下来的潜在风险一旦面临开放的市场环境,风险就会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就会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定运行;二是有效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在管制逐步放松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提高监管当局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水平,来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同时也在对立中统一,有效的金融监管一方面要为金融创新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各种创新活动;另一方面也要最大程度地消除和防范金融创新给金融市场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因素,保障金融安全。

      不少金融创新可能是以绕开行政法规审批规定等为最初目的,这并不能构成监管者消灭抑或压制这些创新的理由,而应当成为改进监管方式的推动力。当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基本趋势,这在客观上推动了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转向混业监管和功能监管。

      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和《人民银行法草案》三审稿。其中《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透出商业银行在国家允许时可混业经营的口袋政策,这意味着法律已为混业经营留下余地。

      金融混业经营大潮渐行渐近,什么时候金融创新产品可以不必为绕过监管而在名称上费尽心机呢?(邹继征/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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