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万宁
连日来,围绕德隆的新闻层出不穷,继德隆这周内连续向新疆屯河(600763)、天山股份(000877)和冠农股份(600251)出售资产套现之后,新疆屯河22日公告称,由于涉及诉前财产保全,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22,058,720股社会法人股、第四大股东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59,240,160股社会法人股分别被广东和新疆的高级人民法院实施了双重冻结。
同一股份双重冻结
根据公告,新疆屯河5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盐田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屯河集团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22,058,720股、新疆德隆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59,240,160股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日期是2004年5月18日。
然而5月20日,公司又接到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新疆金融租赁申请诉前保全,新疆高院也将上述股份实施冻结。新疆高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日期是5月15日。
显然,新疆高院和广东高院对屯河集团和新疆德隆持有的新疆屯河股份实施了双重冻结。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份,新疆德隆已将其持有的新疆屯河59,240,160股质押给了中国银行新疆分行,质押期限为2004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5日。
此外,新疆屯河今日公告还披露,5月21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新疆高院将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5880万股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19日。新疆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日期是2004年5月20日。
诉前保全人全是德隆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全部是德隆的关联方。
目前,德隆“旗舰”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发展(000001)法人股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8%),为第八大股东。此次提起诉前保全的为该行的深圳盐田支行。
而新疆金融租赁和金新信托更是德隆的两家最主要的金融企业,其与德隆的关系远比深发展要密切。
资料显示,新疆屯河最初持有新疆金融租赁1.35%股权,后经不断增持最终持有3.13%的股份;金新信托成立于1993年6月,新疆屯河持有24.93%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虽然2003年初,新疆屯河将新疆金融租赁3.13%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润智投资,将金新信托7%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中极控股有限公司和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但实际上,新疆屯河仍以17.93%的持股为金新信托第一大股东,而德隆通过合金投资仍持有新疆金融租赁的股份。
对于今天出现“自家人告自家人”的局面,且同一部分持股被两家不同的法院同时冻结,有分析人士认为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德隆在资金短缺且债权人纷纷追偿债务的情况下,为求自保而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措施;二是德隆内部可能出现分化,为了各自利益而采取的“急救”措施。
“剜肉补疮”能维持多久
无论怎样,德隆资金短缺如今已是不争的事实。质押股权、出售资产,德隆想尽办法融通资金。
从2003年底至今,德隆数次质押其持有的湘火炬、合金投资和新疆屯河股份。其中,德隆所持湘火炬、合金投资的股份几乎全部被质押,而新疆德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新疆屯河59,240,160股社会法人股也已被质押给银行。
出售旗下资产则是近期德隆频频使用的手段。
4月16日,屯河集团将ST中燕4760万股以4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宝群实业有限公司。本周一,新疆屯河公告称,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收购德隆国际持有的天山畜牧业公司80%股权和屯河集团所属的玛纳斯油脂分公司和乌苏古尔图农牧业开发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收购价格接近2亿元; 周四,德隆旗下的天山股份又将收购新疆德隆持有的吐鲁番旅游公司64.41%的股权;而昨日,冠农股份称将以8700万元的价格购买新疆罗布泊钾盐公司51.25%的股权。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资产转让多为关联交易,带有明显的套现意味。德隆拟出售的资产标的大多盈利能力较差,但股东权益相对较高。该人士同时指出,粗略估计上述几笔资产出售将使德隆套现3亿多元,但这种“剜肉补疮”式的自救能维持多久,能否填补长期形成的资金链窟窿,都还是未知数。(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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