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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获准投资可转债 直接入市近在咫尺

    2004-07-31 09:23



      

        中国保监会同时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可转债暂不得转换成股票,转换方法将另行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可转债投资规模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月总资产的20%。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已经近在咫尺。

        保监会表示,这项措施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稳妥有序地推进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作渠道,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

        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纳入企业债券投资中。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余额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余额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0%。同时,保险公司同一期单品种可转债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可转债发行额的15%或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同时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可转债暂不得转换成股票。但是,保监会又表示,转换方法将另行规定。

        按保险行业6月底的资产总额计算,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与企业债的总额合计可达到2161.2亿元,数额颇为可观。与其他债券品种不同的是,可转债是一个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投资品种。因此,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的规定,被业内视为保险公司已经吹响进军股市的号角。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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