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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集团收购报告获证监会批复 2004-10-08 09:00
记者 牛洪军 今日第一百货(600631)、华联商厦(600632)、友谊股份(600827、900923)、物贸中心(600822、900927)及华联超市(600825)分别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各公司股票义务。 公告称,接百联集团通知,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批复:同意豁免百联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并对收购报告书(草案)内容无异议。 第一百货、华联商厦、华联超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将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受让由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及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权后,百联集团将分别持有第一百货267684440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份45.93%)、华联商厦国家股165693695股(占公司总股本39.21%)、合计直接持有华联超市总股本的9.81%股权。 友谊股份介绍,百联集团以行政划拨方式受让原国家股股东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国家股26103991股(占公司总股本6.08%),同时通过持有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52%股权,间接控制友谊复星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1174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26.04%),百联集团将直接、间接持有公司32.12%的控股权。 物贸中心(600822)公告,百联集团将以行政划转方式受让原国家股股东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所持公司国家股144381298股后,百联集团将持有公司144381298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3%)。(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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