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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 守得云开见月明 2003-05-21 08:39
最近,记者从强生控股的年报中发现,其第一大股东强生集团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强生集团职工持股会持有35%,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上海闵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职工持股会由于持有强生集团35%的股权,成为强生控股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职工持股会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曾经是一个“出镜率”颇高的群体。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底,大约有56家上市公司的股东中有持股会。 而其投资上市公司所获得的收益也令人艳羡。以“大众系”职工持股会为例,最早出资6700万元设立的大众职工持股会(控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至今已持有大众科创(600635)24.85%的股权,并通过大众科创间接持有大众交通(600611)23.38%的股权,成为这两家上市公司名正言顺的控股股东。代表职工持股会的大众企管6年间,从大众科创分红派现获取的收益就达5750万元,年投资收益率超过15%(包含分红所得外的其它收益)。 上海一些研究股份制的专家认为,如果大部分企业都能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将对社会稳定起到很大作用。在国外,例如在日本,实行职工持股会或职工持股计划的企业,是对政府的最大支持,原因就是这些企业的职工年老退休时可以拿到很大一笔钱,免去了原本由政府负担的各类养老补贴。 但由于职工持股会的运作在许多方面并不规范,国家民政部2000年7月印发了《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法人团体登记的函》规定职工持股会将不再具有社会法人团体资格;中国证监会2000年12月11日在《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地证管办都在进行职工持股会的清理。例如,在当地证管办的多次催促下,茂化实华(000637)的第一大股东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就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85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5%)和45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7%)分别转让给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并且还在积极联系其他买家以把职工互助会所持有的剩余股份全部转让出去。 但对于历史遗留的上市公司持股会,是既往不咎还是限期清理,始终没有明确的说法。大众科创监事、大众企管总经理顾倚涛曾表示,大众职工持股会当初是依法成立并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后来因政策变化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而面临调整。他们曾与中介机构协商过是否以信托办法来解决,但因在相关法规保障的细节上“卡壳”而作罢;而员工也不愿意退股,解散持股会显然不现实,不利于企业的平稳发展;所以目前并没有十分具体有效的办法,正在等待管理层出台明确的法规指引或者新的精神指示。 另外,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在已“过会”的企业中职工持股会的身影再次若隐若现,这是否意味着有关职工持股会的政策将有所松动呢? (记者 潘峰/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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