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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以退为进 华融申请*ST中华破产 2005-08-17 07:31
记者 金名 深圳报道 *ST中华(000017、200017)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情况通报函》,据该函称,华融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ST中华破产。另据该函,华融作为*ST中华最大债权人、第一大股东及重组牵头人,申请公司破产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公司的债务重组,从而使公司实现持续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法院受理*ST中华破产并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破产终结程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中华董事会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5月31日,公司曾公告称,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中华重组方案意见的函》。根据该函有关批复精神,银监会征求了公司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书面意见及根据各债权金融机构共同推荐的中介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偿债能力的测算结果,银监会原则同意以测算的*ST中华偿债比率约3%为基础,进行相关金融债权的债务重组工作。这被认为是公司债务重组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 此外,今年1月初公司还公告,华融公司已于2004年12月29日及30日分别与深圳市聚隆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总协议》及《补充协议》。华融公司同意将其间接持有*ST中华未上市流通B股1790.1588万股全部转让给聚隆盛公司,转让价格为1520万元。华融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机器设备转让给聚隆盛公司,转让价格为800万元。 双方约定,在2005年9月30日前,由华融公司促成深中华债务重组的《债务和解协议》,且同时满足四大条件的时候,华融公司将其持有的*ST中华A股法人股6509.8412万股、B股法人股500万股以及其拥有的*ST中华债权人民币2788.39万元、美元8479.7624万元按照和解协议所确认的实际还债额转让给聚隆盛公司。 此间市场人士分析指出,1月份的协议对公司债务重组工作的推进及持续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聚隆盛公司全面入主公司的前提条件是债务重组的成功,而目前距离双方约定的9月30日期限,所剩时间并不多,华融迫切需要加快债务重组步伐。目前*ST中华主要的银行债权人已经就债务重组达成一致,但*ST中华尚有为数不少的小债权人,很难一一谈判,此次华融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应当是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希望走破产申请程序,通过法院来召集小债权人进行谈判,以求达成和解,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及下一步的经营发展。(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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