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两部门曝光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 (2026-09-11)
  • 两部门:对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涉嫌低价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 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调查 (2026-09-10)
  • 新一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纳入23个品种 (2026-09-10)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09-10)
  • 国办: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2026-09-10)
  • 覆盖更多场景 数字人民币应用亮点纷呈 (2026-09-10)
  • 苹果2026秋季发布会速览:苹果发布首款折叠屏iPhone Duo 国行售价15999元起 (2026-09-10)
  • 【财经早餐】重磅发布会,今日下午3时举行;苹果折叠屏手机来了,起售价15999元 (2026-09-10)
  • 谈判竞价协商收官 2026年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预计于11月发布 (2026-09-09)
  • 工信部:到2030年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3.8万亿元 智能算力规模达9800EFLOPS (2026-09-07)
  • 未雨绸缪:中央财政3000亿注资8家金融央企 (2026-09-07)
  • A股8月开户潮回落,前8个月累计新开已达去年全年92% (2026-09-03)
  • 人民银行:2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562.2万亿元 同比增长7.7% (2026-09-03)
  •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全面启动 制造业绿色转型进入实战阶段 (2026-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政策解读:《管理办法》的五处调整

    2005-09-05 09:55




      东方网9月5日消息: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国证监会4日正式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据介绍,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安排方面,这一办法与试点期间相比作出了五处主要调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管理办法》对改革动议、合议制度、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协商时间安排、改革方案修改和停牌安排等主要方面做了适当的调整、充实和完善:

      一  
    是对改革动议的提出作了调整。为使改革更具有可操作性,除继续保留试点期间采用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进行改革的原则性要求外,增加了“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动议改革的规定。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股东会议的合议形式。根据《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是为A股市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做出的制度安排,是股东之间协商解决利益平衡问题。《管理办法》将试点中采用的“临时股东大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和程序安排作了相应调整。

      三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协商时间安排有所改进。由试点期间自公告进行改革试点之日起征集流通股股东意见,开始沟通协商,改为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进行。这样安排可以使改革周期缩短为30天左右。

      四是对改革方案的修改提出了限制性要求。由试点期间可以在临时股东大会前15天协商修改改革方案,调整为协商结果公布、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得再次修改改革方案。这样安排既保证充分协商,又强调保持方案的稳定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停牌安排不同于试点阶段。取消试点期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布后,公司可以选择股票复牌的规定,保留股东沟通协商期间和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两个时段的停牌安排。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9,607,242, 栏目计数: 8,134,291
    ©2001-2026, 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