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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保荐人:公积金转增并非羊毛出在羊身上

    2005-09-14 08:37





        记者 浩民 北京报道

      民生银行股改联合保荐人之一、来自海通证券的周威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生银行所采用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对价支付方式,是出于其特殊的非流通股股权状况作出的考虑,而且也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周威说,从对价方式上讲,民生银行比较特殊,走了之前清华同方没有走通的路。之所以选择这一方式,主要是针对民生银行非流通股股东比较分散、非流通股股权流动性较好、相当比例的非流通股质押在银行的特殊情况。采用公积金转增方式,容易为质押银行同意。目前,这一方式已得到绝大多数质押权人的同意,只有少数还在沟通,但希望也很大。

      他介绍说,在确定民生银行对价水平时,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与国内的大盘蓝筹股进行比较,包括长电、宝钢、中信这些股本在20亿以上的大盘股;二是参考了境外成熟市场的商业银行市净率水平;三是考虑到民生银行仍处于业务、利润的高速增长期,最终确定了相当于10送3股的对价水平。

      他强调说,资本公积金转增并不是所谓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民生银行的股改方案,是在资本公积金转增之后,再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这实际上与先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10送3股,然后再进行同比例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结果完全一致。只不过因为前面提及的特殊情况,在方式上作一变通而已。

      周威认为,此前清华同方的股改方案未获通过,并不在于公积金转增方式,而有其自身的原因,包括其历史上的股价水平等因素。整体而言,流通股股东投资民生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回报。无论是IPO还是可转债,经过复权以后,最初的持有者不仅没有亏,而且回报都在10%以上。因此,民生银行不需要向流通股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对价就是为了获得流通权,是真正意义上的流通权对价。从这种意义上看,民生银行所支付对价水平是合理的。

      他说,作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是民生银行IPO、可转债、58亿元次级债的主承销商,这是第四次为其进行资本运作,他本人也都参与其中。可以说,从1998年就开始了解民生银行,包括它的经营机制、内控体制、高管人员的管理水平。这就能够保证在保荐过程中,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

      他说,现在市场上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民生银行的股票,可以说都是海通证券当初承销的或由此衍生出来的。所以,海通证券非常重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将在股改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努力实现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民生银行的多赢局面。

      周威对民生银行股改的前景表示乐观,从已经沟通的情况看,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基本上认可这一对价。(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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