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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航空公司将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05-10-25 07:59




        民航总局24日宣布,因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批准内地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15日起,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中国内地与亚洲(中东除外)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12美元调至25美元;中国内地与欧洲、美洲和大洋洲及中东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20美元调整至40美元。  

        今年7月,民航总局宣布,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钱春弦/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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