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上轨道 实行两类收费

    2003-06-27 09:07




      
      记者 浩民

        从今年10月1日起,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财务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各类本外币业务时,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将分别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收费。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范围是: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监会、发展改革委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以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发展改革委会同银监会制定、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和企事业的承受能力。

      《办法》特别规定,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但是,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除外,其界定及相关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银监会负责。

                             不会对老百姓有太大影响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记者  浩民

       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昨天联合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给予了明确界定,从而为过去一年多来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争议作了结论。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办法》颁布实行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办法》不涉及具体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问:能否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目的?

      答:发布《办法》有三个目的:一是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二是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为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地开拓新业务,提升服务水平。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共20条,是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的法律文件,分别就银行服务定价结构、定价行为监管、储蓄收费管理以及价格的监督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不涉及具体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这些规定将由发展改革委、银监会或商业银行自身依据《办法》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制定。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实行市场定价的服务项目制定系统内统一的定价管理制度,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商业银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和制定的收费标准,应同时报告银监会和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接受银监会和社会监督。对商业银行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其他违反《办法》规定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问:《办法》没有对商业银行的外币业务进行限定,那么对商业银行提供的外币服务的收费是如何考虑的?

      答:根据《办法》第七条,对商业银行的外币业务,包括外币储蓄业务的定价方式实际上采用的是市场调节价。

      老百姓的支出不会受很大的影响

      问:《办法》颁布实施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品种可能会增多,会不会增加老百姓的支出和影响老百姓享受到的服务?

      答:《办法》颁布后,银行客户可能会发现,商业银行以前一些不收费的项目现在开始收费了,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老百姓的支出,但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一方面,老百姓的支出是非常有限的。前面已经提到,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储蓄存款、取款、开户和销户业务,以及汇款、支票业务等,《办法》对此都有限制性规定。除此外,《办法》还作了以下方面规定:(1)鉴于银行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用已十分普遍,为保护广大居民的合理权益,特别规定:商业银行代理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应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不会对老百姓有太大影响

      (2)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总行统一制定,不允许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3)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标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4)商业银行在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告,确保客户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办法》颁布后,有利于促进银行增加服务品种,满足公众需要,同时鼓励公众对银行服务进行监督,从而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

      遏制恶意竞争促进金融创新

      问:《办法》出台后将对商业银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办法》明确了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的监管要求,对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起到遏制作用,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同一个发展平台上公平竞争,规范发展。但同时,商业银行必须认真进行成本核算,确立正确的科学的定价战略和业务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应进行积极的金融创新,调整现有中间业务产品结构,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服务产品,既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又能让社会公众充分感受到银行服务带来的便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办法》颁布的目的,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管部门角色明确

      问:作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的主管部门,银监会和发展改革委的角色如何分配,地方物价局起什么样的作用,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地方银行业协会又起什么样的作用?

      答:发展改革委更多地侧重于对政府指导价格的管理,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其最终确定。银监会则更多地侧重于对商业银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初步确定新的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地方物价管理部门仍然要承担起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办法》没有赋予中国银行业协会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其主要是公布市场调节价,以提高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对银行服务收费的监督。(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6,170,837, 栏目计数: 2,115,227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