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美指再创历史新高,沪深京港股市预炒“十五五”蓝图 (2025-10-25)
  • 高低切换:岁末肃杀行情之中的一抹亮色! (2025-10-23)
  • 藏头露尾的岁末:一物两面,正反两个角度看 (2025-10-22)
  • 寒冷季节更应懂得“向阳而生”,为何湖北或国资改革板块异军突起? (2025-10-21)
  • 近期市场炒作逻辑究竟是什么? (2025-10-18)
  • 下周A股能否再度转强?美股涨跌均主动,A股则具有更突出的季节性吞吐特点 (2025-10-18)
  • 不懂得随时令或四季而进退,岁末或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5-10-17)
  • A股并非独立走强,也不会一劳永逸! (2025-10-14)
  • 全球行情震荡洗牌的多事阶段,善于识别风险背后或之外的机遇(全文) (2025-10-11)
  • 全球行情震荡洗牌的多事阶段,善于识别风险背后或之外的机遇(纲要式) (2025-10-11)
  • 联邦政府“关门”不改美股强势?为何存储芯片成为近期最为强势的科技股? (2025-10-02)
  • 年底热点几乎需要科技+资源+消费等综合特点兼而有之 (2025-09-27)
  • 唯一可信:科技股牛市?其他均是多头陷阱? (2025-09-25)
  • 大撤退:仅剩下四类个股还有表现 (2025-09-2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今日评论

    半年均线作为分水岭----指数区间稳定,热点炒作升温

    2003-07-08 15:07
    鲁晓云


        如果说昨天还只是两市成分股指数出现明显上涨,今天则一改近日综合指数的疲态,出现两市综合指数明显的上升行情,而综合指数的上涨明显就是表明市场横向代表性的强度更强,这从今天两市上涨家数明显占优可见一斑,当然今日市场也有超跌个股的补涨意味,如近日、包括昨天一直表现较弱的地产指数、商业指数等均出现较大程度的扬升,相反近日表现一直出色的两市成分指数则比较谦逊,经过近日市场的努力,短线严峻的技术形态得以修复和改善,并且沪综指也顺利再次站稳半年均线,而半年均线是检验市场强弱分水岭,也是市场牛熊分水岭!

        值得重视的是,今日盘面中除了部分地产股、科技股外,其他个股影响指数并不明显,这说明目前行情在指标股控制指数出现好转之后,有横向扩展热点的要求,而其中就与超跌个股的弹性恢复有关,因此短线行情还带有超跌反弹性质,进一步还需要指标股的继续作为,或者作为强势阵容个股的进一步股价拓展空间。

        消息面上看,本月将有一只新的大盘股发行,但市场似已消化此类信息,所以本栏确信,短线行情将以指数的区间稳定作为标志,在此基础上会出现明显的个股行情炒作升温局面。

        当前我们尚只能从指数区间稳定角度来看,行情转折性质还需要观察,原因是短线经过反弹,KDJ摆脱了弱势区,但由于上升过快,已抵达到相对高位,且此高位又抵达前期KDJ指标的上升通道的下轨线,另外指数也将到达6月23日向下跳空缺口处,当然由于卖压减轻,MACD即将出现买进信号,结合以上因素分析,指数既可能短线随时回拉,又可能忽略细节,出现粗线条地上升态势,所以现实本栏将指数定义为区间抬高和区间稳定,如此证明个股行情炒作必将升温!

        按照过去的思路:凡是指数稳定,必以超跌股炒作为主,反之则以超涨个股为主;这也是过去行情总是难以摆脱超跌反弹性质的重要原因,眼前一样是面临选择难题:是选择超跌个股,还是选择前期强势股?就目前来看,二者必须兼顾,但最终要仔细观察,如果简单只是小行情或一般转折,则往往需要炒作超跌股,当个股炒作完指数也将再度下跌,甚至跌跌不休;反之如是真正转折,则始终应坚持指数化投资倾向!尤其是那些具有行业景气代表性和业绩支持的指标股,应可将其作为重点对待。

        技巧性方面,当前操作一定要注意----指数波动的空间可能除了间歇性机会外,一般波动空间不大,如此虽然指数不一定下跌,当如果选股过于激进,如其震荡幅度剧烈,则不一定合适,越是行情平稳,越应坚持选股稳健原则(阴沟也能翻大船)!

        也就是,本栏认为:真正的风险不在下跌之时,而在于风平浪静之时,近期选股一定要注意无为而治!要注意稳健性原则!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3,791,857, 栏目计数: 3,278,913
    ©2001-2025,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