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财经早餐】应急不兜底,央行创设稳债市新工具;药明康德、中信证券三季报出炉 (2026-10-27)
  • 设立债市非银大额赎回互换便利,央行最新公告 (2026-10-26)
  • 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扎实抓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任务落地 (2026-10-25)
  • 周末要闻汇总:国常会:要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上证指数、科创综指明起有新变化;央行下周一开展7000亿 (2026-10-25)
  • 我国成功发射卫星互联网低轨28组卫星 (2026-10-25)
  • 证监会:明确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 (2026-10-23)
  • 人民银行:10月26日开展7000亿元MLF操作,期限为1年期 (2026-10-23)
  • 促进母基金规范健康发展,证监会征求意见 (2026-10-23)
  • 证监会就《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10-23)
  • 证监会:核准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6-10-23)
  • 【财经早餐】事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中办、国办重磅发布;中国国新持续加码硬科技 (2026-10-22)
  • 中办国办发布意见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026-10-22)
  • 一图速览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 (2026-10-21)
  • 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 (2026-10-21)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发改委民航总局发文上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

    2007-11-03 10:36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近日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从2005年8月1日恢复征收起,历经两次上调后,今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当时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100元降低到80元。经过本次上调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年初调整之前的水平。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50,717,015, 栏目计数: 8,327,163
    ©2001-2026, 晓云财经网/上海藏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