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超2000元!“龙茅”暴跌 业内人士:生肖酒缺乏炒作动力 (2024-01-11)
  • 10天翻倍!长白山紧急提示风险 (2024-01-11)
  • 造纸行业旺季需求生变 业内预期四季度有望迎来上行拐点 (2022-09-08)
  • MSCI大动作!新纳入33只!“盲盒第一股”入场 富临精工、滴滴ADR遭剔除 (2022-05-13)
  • 厦门A股上市公司2021年“成绩单”出炉 63家上市厦企总营收破2万亿 (2022-05-05)
  • 密集释放利好!一大波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计划 (2022-05-05)
  • 沪市主板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4.04万亿元 近1.48万亿元现金分红创历史新高 (2022-05-03)
  • 这21家公司净利增长翻倍 还有10家出现亏损 (2021-08-02)
  • 6月16日晚间上市公司利好消息一览 (2020-06-17)
  • 639家公司预告年报业绩 预喜比例超半数 (2020-01-08)
  • 国务院宣布:219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主体可IPO上市!2.8万亿券商迎大利好 (2019-05-30)
  • 东方金钰拟卖盘脱困 中国蓝田接盘16年后回归A股 (2019-02-06)
  • 2018年97家中央企业及下属上市公司最全名单 (2018-11-20)
  • 区块链疫苗带火易联众 股票三涨停引监管关注 (2018-07-27)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公司评估 >> 行业动态

    中兵光电:金顺法隔日再交易又违规

    2008-06-04 08:19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初一


      在超限买入中兵光电(600435行情,股吧)后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金顺法在这只个股上竟又有交易行为。这位股市大鳄或许不知道,他已经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兵光电今日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金顺法。该报告书称,金顺法买入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且股价严重低估,但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意愿。

      该报告书还透露,金顺法在5月30日购入中兵光电7236655股、持股比例达到5.025%举牌后,在6月2日卖出62150股;同日又买入24066股。截至6月2日收盘,金顺法共持有中兵光电7198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

      举牌后无心增持,并立即刻意将持股比例减至5%线下,这都表明金顺法当时买入中兵光电是不慎触及举牌线的。不过,这一减持行为却触犯了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也有同样的规定,该条要求投资者持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金顺法举牌后再行买卖又构成了证券法第47条规范的短线交易行为。该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这一短线交易归入制度,金顺法在6月2日交易中所得收益应上缴给上市公司中兵光电。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2,911,840, 栏目计数: 6,323,438
    ©2001-2025,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