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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钢钢钒权证28日起行权 或触发退市条件

    2008-11-29 07:42



    作者:周渝 发布时间:2008-11-29 00:2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8日日起,钢钒认购权证开始行权,这不仅意味着在日后整体上市过程中鞍钢集团理论上将多掏70亿资金,而且使得整体上市时攀钢钢钒最有可能通过现金选择权与认购权证的时间差来化解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的条件不复存在。不过,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还有股东减持股份、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

      今年钢钒权证可以行权

      28日,钢钒认购权证的流通份额是61354万份,最新行权比例为1:1.209,行权后攀钢钢钒将新增股份7.37亿股。行权时间为11月28日-12月11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低于10%(攀钢钢钒适用10%的规定),则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上市公司股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交易,暂停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终止其交易,为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在上述期间提出改正计划并报交易所同意后恢复交易。

      此前,业内人士公认的化解退市风险的首选方法是利用钢钒认购权证和现金选择权的时间差。如果整体上市中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在认购权证行权开始之前,也就是11月28日前,认购权证获得的股份将不能参与现金选择权,那么认购权证行权后,攀钢钢钒总股本将变为57亿股左右,而社会公众股将至少达到7亿股以上,因此不管有多少比例的投资者实施现金选择权,攀钢钢钒的上市地位都将得到存续。

      保住上市地位指望二次现金选择权

      据业内人士分析,当认购权证的利用已经变得不可能后,攀钢钢钒要想保住上市地位,只有寄希望于投资者运用二次现金选择权。

      根据方案,首次现金选择权的价格为9.59元/股,而放弃首次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在两年后特定期间第二次申报行权的价格为10.55元/股,如果权利存续期内发生分红派息,则第二次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同时攀钢集团已作出承诺,将向攀钢钢钒2008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并投赞成票,每年分红不低于每10股派1.2元(扣税后实际获得0.108元/股)。

      综合测算,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未来两年内的综合年均收益率不低于6%,这一收益率相对我国目前同期的银行和国债利率水平都是非常有优势的,从这点而言,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是有利于股东的。因此只要有高于10%比例的股东选择两年后再申报二次现金选择权,那么公司将不会触发上市条件问题。

      据了解,除了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利用外,在目前市场的规则下,可以考虑的办法还有股东减持股份、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根据去年SEB国际要约收购苏泊尔时提出的相关应对解决方案,在不违反业已作出的限售承诺的条件下,建议持有10%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或者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持股份,或者通过公开增资发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增加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从而达到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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