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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老鼠仓案首次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0-09-07 07:18



    作者申屠青南
    时间2010-09-07 07:17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6日表示,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涂强以及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刘海、韩刚违法违规案调查、审理完毕,证监会依法对涂强、刘海作出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将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介绍,涂强自2006年9月18日担任动力平衡基金经理起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操纵其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同步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只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79464.40元。涂强提供了赵某、王某账户的部分交易资金,是两个账户股票交易获利的受益人。刘海的操作手法类似,操作其妻黄某开立的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非法获利134683.57元。

      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决定取消涂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379464.40元,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决定取消刘海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134683.57元,处以5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将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在刑事处罚后再作出取消从业资格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他表示,上述案件是继唐建案、王黎敏案、张野案之后,证监会查处的又一批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件。同时,韩刚案也是首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第4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位负责人提醒基金经理及广大从业人员,《刑法修正案(七)》对禁止相关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广大从业人员一定要依法从业,严格自律。同时,基金公司和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

      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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