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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贷比调整 至多释放8000亿资金

    2014-07-01 07:37



    www.eastmoney.com  2014年07月01日 06:34


        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理论上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最多可超过8000亿元。但考虑到各行贷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实际释放资金将低于理论数值。

      ===本文导读===

      存贷比口径“六减两增”至多释放8000亿资金

      瞭望存贷比新政 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活水”

      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 助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

      民生证券: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考核口径 股市有底无高度

      存贷比口径“六减两增”至多释放8000亿资金

      6月30日,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自2014年7月1日起,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6项,将不计入贷存比(贷款)计算的分子,而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等两项计入分母(存款).

      我国1995年颁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即存贷比)不得超过75%。分析人士认为,银监会此番对存贷比“分子做减法,分母做加法”,有利于缓解银行的存贷比达标压力,也有助于银行把更多的信贷资源投入实体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研究员杨驰分析,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有助于降低银行利用同业业务等逃避存贷比和信贷规模限制、进行监管套利的冲动,引导资金从表外逐步回流表内。

      理论最多释放8000亿元

      实际上,存贷比计算公式的分子中,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等三项,近年已经实施。

      此次再扣除的三项包括: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银监会认为,上述贷款具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来源,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

      按照杨驰的统计,截至2014年5月末,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券总额12531亿元,基本上均无提前偿付条款,扣除其中近5000亿元的小微专项金融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债券约为7500亿元。2014年,人民银行下发的支小再贷款额度为500亿元。我国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近年来稳定在30亿美元左右。

      “据此估算,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理论上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最多可超过8000亿元。但考虑到各行贷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实际释放资金将低于理论数值。”杨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银监会相关人士也表示,要测算此次调整完存贷比对银行信贷的影响,还应考虑几个因素。首先,现在存贷比不是抑制放贷,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因素。截至2014年3月底,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9个百分点的空间。一部分银行已接近上限,但是也有很多中小银行还不到50%。

      此外,还要考虑每家银行有不同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信贷政策。从外部政策上看,银行还受到存款准备金率等其他政策的制约。

      同业存款未纳入分母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鉴于此,银监会着手研究调整“存贷比”计算方式。此前的2006年,分子中扣除农信社的支农贷款;2011年,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也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2011年,实行月度日均的存贷比考核;2012年,分子中扣除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

      分母方面,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银监会并没有将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杨驰认为,这与金融机构之间可能通过资金来往、实现虚增同业存款规模、导致存款重复计算有一定关系。在当前治理规范同业业务的大背景下,预计同业存款短期内很难纳入考虑范围。

      银监会上述人士也表示,未将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主要基于避免监管套利的考虑。同业存款主要来源于银行同业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监管部门正加强同业业务的监管,如果把银行同业存款计入存贷比分母,可能会影响“127号文”的效果。

      同样,如果把非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则有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很可能会成为银行存款的通道。比如,一家银行存贷比压力比较大,就可能把资金拆借给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机构再存回来,从而完成监管套利。

      为了规避监管,银行之间的设计可能会更复杂。比如,A银行将资金拆借给B非银行金融机构,B机构再把资金存给C银行,那么C银行的存贷比就可以降低;同时C银行再把资金拆借给B机构,B再存回A银行。

      “存贷比”调整新路径

      银监会同时透露,此次计算方式的调整是短期的做法,中长期银监会还会继续推动,积极参与《商业银行法》修订。

      国内银行业高管黄金老也曾撰文呼吁改进存贷比上限监管。他认为,“正如我们不能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量事先确定一样,更不能把这个值写进法律。所以,需要从《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剔除具体的存贷比上限监管数值。”

      巴塞尔协议III提出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两个新指标,来监管商业银行流动性。黄金老也认为,这两个新指标应用前景也不乐观,且不说银行和监管部门执行起来十分费力(高度依赖于IT),主要问题在于它仍是一个跨越银行资产和负债两方的比率,此动彼也动。

      今年2月《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提出了新的指标“净稳定资金比率”,这一指标是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标准是大于100%。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净稳定资金比率是一个更全面的资金来源指标,在资金来源方面,除了存款还考虑了债券和资本金,资金运用方面除了考虑贷款之外,还考虑投资等其他的方面。它更全面,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因为具有不同的风险权重这样一个系数。”

      因此,未来的可能情况是净稳定资金比率和存贷比这两个指标并行;还有一种可能是,净稳定资金比率作为监管指标,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21世纪经济报道)

    瞭望存贷比新政 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活水”

      从银监会的定量测算结果看,此轮存贷比调整有助于部分商业银行缓解存贷比压力,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

      而据粗略估算,此番调整释放表内信贷的规模有限,但有定向激励作用,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因此在部分人士看来,此次调整存贷比相当于又一次“微刺激”。

      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存贷比调整终于落地,并将于今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银监会6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三方面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分别为币种口径、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和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其中币种由本外币调整为人民币业务;贷款口径扣除6项,基本涉及支农、支小贷款;存款口径增加大额可转让存单等2项。

      从银监会的定量测算结果看,此轮存贷比调整有助于部分商业银行缓解存贷比压力,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

      而据分析人士粗略估算,此番调整释放表内信贷的规模较为有限,但有一定的定向激励作用,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因此在部分市场分析者的眼中,此次调整存贷比相当于又一次“微刺激”。

      口径调整符合市场变化

      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存贷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到了资产、负债两边都高度多元化的状态,简单坚持过去意义上的贷存比,不仅无法控制住实质风险,反倒还会造成更多扭曲,酿成新风险隐患。

      《通知》一方面调整了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

      同时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上述贷款具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来源,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

      再者,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以下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NCD);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这两项纳入,是因为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的稳定资金来源;外资法人银行相当一部分资金则来源于母行存放,将其中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计入,可以促进外资银行充分运用境外母行提供的稳定资金拓展业务,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释放信贷规模或将有限

      而此番调整存贷比对银行信贷的具体拉动规模,银监会并没有详细披露。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定量测算结果看,此次调整方案有利于缓解部分银行存贷比达标压力,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此前银监会挑选了多家样本银行进行测算,五大行、部分股份制银行、部分城商行、部分外资银行等都在测算范围内。而由于每家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一,同时存在外部环境、资本充足率约束,存贷比计算口径变化对不同银行的影响并不一样。

      民生证券预计,释放表内信贷的规模或低于预期。缩分子的规模总体和预期基本一致,但扩分母的规模仅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大概率低于同业结算存款的规模。交行金研中心也认为,总体上看,由于分子、分母调整项的规模不大,静态效果可能并不十分显著,但有一定的定向激励作用。

      鲁政委则认为,存贷比计算口径变化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而且单纯的贷存比指标的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因此就额外增加多少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

      而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眼中,存贷比口径的变化又类似于一次“微刺激”。澳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师刘利刚认为,这一政策方向与早前的两次定向降准是一致的,银行可以更容易贷款给急需信贷的小微企业和农业领域,可以帮助中国经济在未来几个季度中重拾增长动力。他认为,银行未来几个月的新增贷款可能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今年的新增贷款总量预料将超过10万亿人民币,同时外币贷款可能大幅增加。

      民生证券认为,该政策符合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调控思路,也符合“微刺激”第三波。后续央行可能在信贷额度管控上有所放松,实体流动性紧张有望缓解。

      下一阶段银监会将观察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对银行经营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存贷比出现异动的银行,将视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监管套利。在中长期,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上海证券报)

    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 助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

      中国银监会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为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经研究,银监会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以下调整:

      第一、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

      第二、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第三、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以下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截至2014年1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距离。(新华网)

      民生证券: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考核口径 股市有底无高度

      6月30日下午,媒体从银监会获悉,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存贷款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其中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将不计入贷存比(贷款)计算的分子,而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两项计入贷存比计算的分母(存款)。

      为什么放松存贷比?民生证券认为,外汇占款增速趋缓,存贷比将对合理的信贷投放构成挑战;存贷比考核迫使金融机构借道表外投放信贷,繁杂的融资链条抬高了全社会融资成本,也导致了资金利率季末冲高,放大了金融风险;本轮存贷比松动有助于银行对冲127号文留下的表外融资缺口。

      民生证券表示,释放表内信贷的规模或低于预期。缩分子的规模总体和预期基本一致,但扩分母的规模仅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大概率低于同业结算存款的规模。

      “该政策总体符合我们提出的经济新常态下的调控思路: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将支农、支小、三农和小微的政策性贷款排除,有利于降低上述部门融资成本,助力经济结构转型。”

      民生证券指出,大额可转让存单纳入分母,将提高银行发行可转让存单纳的热情,推动利率市场化。大额可转让存单替代理财,表外资金回流一般性存款将扩大存贷比分母,刺激表内信贷。一般性存款扩大将导致银行补缴的准备金总量上升,或导致银行资金利率运行中枢上行。但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来源更为稳定,有望缓解季末资金波动。

      “存贷比放松总体上符合我们‘微刺激’第三波对未来政策的预判,三季度经济虽有下行压力但不悲观。维持股市有底无高度、债市牛市下半场的判断。”(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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