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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6-08-14 1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6-08-14 15:13:03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发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并依法纳税。如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双方均为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双方均可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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