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目前外资银行并表监管方式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客观上要求监管当局掌握外资银行(在华)总体经营表现和风险状况;国际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和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快速扩张,也要求监管当局尽快完善风险监管手段,以应对外资银行经营策略一体化和业务管理集中化发展趋势,满足持续跟踪母行经营风险和母国经营形势的监管需要,完善和加强并表监管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银监会成立了并表监管专题组,对美国、香港等监管当局并表监管的做法、中国外资银行并表监管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并表监管信息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专赴部分并表监管局展开调研,并召开多次研讨会论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本《办法》。
《办法》强调审慎性持续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对外资法人机构实施全球并表监管,对外国银行分行实施在华机构并表监管,同时关注集团全球经营和风险状况。这一指导思想符合巴塞尔委员会关于跨境银行监管的有关原则,将外资法人监管方式与外国银行分行监管方式进行区别,充分体现了两类机构各自的经营特点。
《办法》力图通过规范工作程序、监管内容和信息要求,指导监管人员如何划分并表监管职责、规划并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日常监管工作成果体现并表监管意图,并保证一致的监管效果和质量。
为实现以风险为本的审慎性持续监管目标,《办法》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信息之外,对外资银行管理信息、母行信息和外部信息的收集提出明确要求,以促进监管人员全面、主动了解外资银行的经营与管理,为防范风险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和外部环境。
《办法》颁布后,银监会将全面推动并表监管工作,并将其纳入到风险监管流程中,与日常监管互为补充。先期可能重点关注风险性较大、市场表现活跃的机构,逐步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银监会还将用几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并加强与国际监管同仁和外资银行的沟通,为并表监管的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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