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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则已 一发不可收--中小企业板第11股面世 2004-06-12 10:43
华西都市报 不发则已,一发不可收。昨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将于6月16日公开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11.42元/股,发行市盈率19.03倍,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盾安环境主要从事电制冷式中央空调机组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4.02%,本次发行后,仍持有38.84%的股份。姚新义家族持有盾安集团全部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为9072万元,本次发行可募集资金30269万元,相当于发行前净资产的3倍多。根据《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7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的审核要求》,2003年10月1日之后“过会”的发行人都应该执行“首发筹资不得超过净资产值两倍”的规定推测,盾安环境的“过会日”应在2003年10月1日之前,远早于2004年2月16日“过会”的德豪润达和3月5日“过会”的大族激光。(记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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