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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闽发证券 曹建华〗
要分析目前证券市场的困境,可以罗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有体制问题,也有市场问题,有系统性问题,也有非系统性问题,有些问题的解决已超出证券市场的范围。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最重要的是为证券市场各种矛盾的解决创造一个积极的环境,而创新与发展则是营造积极环境的主要手段。
一、鼓励券商创新。证券公司目前经营范围比较狭窄,经营品种单一,造成的后果就是经营风险比较大。应该鼓励证券公司创新或者解除原本属于正当经营范围的经营限制。券商可投资品种需要多样性,不仅包括A股、B股、债券、三板、货币市场,还应包括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衍生金融产品、商品、不动产、产业投资、风险投资以及其他资产等;投资区域应包括境外市场。还证券公司本来面目,市场的问题应由市场来解决,证券公司就是经营资本及其服务的公司,"好心"的限制既不利于市场的完善,也不利于公司的生存发展。
二、鼓励混业经营。应鼓励各类机构进入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期货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市场的服务主体应允许自由进入。允许银行进入证券市场,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民营商业银行可率先进行试点。打破资金流动的限制,允许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市场。
三、让私募基金合法化。应该肯定私募基金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正面作用。美国著名投资家巴菲特早期的投资活动就是以私募基金的方式进行的;美国另一位著名金融投资家索罗斯的投资活动也是以私募基金的方式进行的。建议在法律层面上保障私募基金的合法性,如在《公司法》的公司组织形式中可增加"两合公司",在《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中可增加"有限合伙",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此类投资公司以税收优惠。
四、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指导。上市公司质量不尽如人意,这里既有法律环境因素,也有经营环境因素,在市场经济环境不断优化和中国经济不断转型两大因素影响下,上市公司的经营压力加大,上市公司转型周期缩短,因此,对上市公司经营指导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建议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单独设立上市公司优化经营委员会,或成立全国上市公司协会,加强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产业选择、行业转型的驾驭能力。
五、加强以法治市。积极环境的营造需要法律作后援,用法律手段解决证券市场出现的诚信问题、违规经营问题。客户保证金应统一托管和监管,上市公司资金运用应予监管,独立董事制度应修改保证其独立监管作用。对违法的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重罚,简单的谴责只能纵容市场,而无法威慑违法的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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