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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就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内控立规

    2005-01-08 20:36





        中证网讯 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检测和适当控制;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2004年第10 号令《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检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业务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上安全、稳健经营,其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和综合经营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将越来越多地涉足有价证券、外汇、黄金及其衍生产品交易,金融产品价格变动所引致的市场风险也不断显现和增长。与国际银行业日趋成熟的市场风险管理相比,我国银行业在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管方面才刚刚起步。《指引》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经验,直接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薄弱的现状,提出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填补了我国监管法规体系中缺乏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指引这一空白,是银监会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银监会此前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的配合与补充。

        《指引》分为四章,共有四十四个条款。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四章附则外,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规定了市场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监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为《指引》的主体部分,分为五节,参考借鉴了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当局风险管理指引的体例结构,即以风险管理体系的四个要素为线索来构造其基本框架。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具备四个基本要素:(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2)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4)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指引》第二章即是按照以上四个要素分节论述,同时借鉴巴塞尔委员会近期颁布的风险管理指引的结构设计,增加了第五节,提出了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指引》的附录部分就《指引》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做了简要介绍。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在3-4年内全面达到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7年底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8年底前达到《指引》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为建立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银监会将组织开展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培训,引进、培养市场风险方面的专业监管人员,确保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银监会也将帮助商业银行加强人员培训和基础建设,提高其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近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从根本上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

        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内控薄弱是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案件充分暴露了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间断,监督检查环节不到位,缺乏对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驱动力等。针对些问题,银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出台了该《办法》,这是银监会贯彻“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采取的具体举措。

        《办法》突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概念,强调内部控制是一种系统的制度安排,要求商业银行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要求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社会、市场提供一套全面和可证实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使内部控制体系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更加清晰和有序。

        《办法》不仅强调结果评价,更重视内部控制过程评价,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监管思路。《办法》突出了内部控制是一种过程的理念,将内部控制体系视为以内部控制过程为基础的系统,将内部控制体系的五大要素作为有机联系在一起、彼此相关、相互作用的过程,强调内部控制体系是不断改进的动态系统,体现了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改进思想。

        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有助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效能,提高了监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无论是对监管部门还是对商业银行,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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