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最新动向,个人养老金基金,类型上新! (2026-09-28)
  • 景旺电子和罗博特科同日开启招股 (2026-09-22)
  • 港交所:全力配合施政方向 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026-09-16)
  • 人民银行:将在9月14日至9月17日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 每日操作量不超过6000亿元 (2026-09-10)
  • 百亿级基金经理阵营之变 (2026-08-18)
  • 走出去用起来 人民币“跨境舞台”更大更精彩 (2026-08-13)
  • 从技术展示到量产落地 具身智能企业“赶考”港交所 (2026-08-13)
  • 发力资管业务 券商、外资机构锚定公募股权 (2026-08-13)
  • 共保体加速落地:组团承保背后 险企在下什么棋 (2026-08-13)
  • 当锐度让位于稳健 量化私募的淘汰赛与融合战 (2026-08-13)
  • 基金业“出海”进阶路 (2026-08-11)
  • 多国央行集体“按兵不动”,什么信号? (2026-08-06)
  • 深交所公告,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调入MINIMAX-W、立讯精密、三环集团 (2026-08-06)
  • 人民银行:8月5日将开展5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期限为3个月 (2026-08-04)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银监会为银行个人理财立规

    2005-05-26 08:54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记者 浩民  北京报道

        中国银监会昨天公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可销售与金融衍生交易联结的新的理财投资产品以及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相关的投资产品,可开展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规定的个人理财业务。

        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一般无需审批或备案,但开展以下业务种类,应向银监会申请批准:销售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与金融衍生交易联结的新的理财投资产品;销售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相关的投资产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规定的个人理财业务;银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类型。

        同时,意见稿也为现有条件下此类业务的规范发展划设了禁区。比如,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变相高息揽储,不得将理财计划与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或捆绑销售,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等等。

        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布的还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银监会将在6月25日前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

        根据这两个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以及商业银行以特定目标客户或客户群为对象,推介销售投资产品、理财计划,并代理客户进行投资操作或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50,029,600, 栏目计数: 2,959,856
    ©2001-2026, 晓云财经网/上海藏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