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你了解投资基金的费用吗?

    2003-12-05 09:40



        

        投资基金不一定能赚钱,但一定要缴付费用。由于基金的费用是从投资额或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投资人可能不会直接关注到。但不可忽视的是,选择合适费用水平的基金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

      基金的费用分为一次性费用和年度运作费用。不是所有的基金都有一次性费用,但是每只基金都会发生年度运作费用。

      一次性费用是投资人买卖基金时发生的费用,以开放式基金为例,包括申购费(认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红利再投资费等。你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了解一次性费用的情况。

      申购费是投资者购买基金需支付的费用。如果申购费是在购买基金时收取,称为前端收费;在赎回时收取,称为后端收费。有些后端收费在持有基金到达一定年限后可免除。为了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有些基金采用按持有期限递减的申购费率;有的基金为了促进销售,对大额申购给予优惠费率。

      申购费直接从投资额中扣除。例如,你用10000元购买前端收费费率为4.5%的基金,扣除申购费450元后,实际只有9550元进入基金投资额。按规定国内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此项费率水平约为1%-2%。

      赎回费是投资人赎回基金时支付的费用,往往略带惩罚性质,主要是为了鼓励长期投资,减少短期内大量赎回给其他持有人带来的损失。赎回费收入在扣除基本手续费后归基金资产所有。按规定国内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目前的费率水平在0.5%左右。

      转换费是投资人在同一系列多个基金品种间进行转换产生的费用。

      基金年度运作费用指每年发生的基金营运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证券交易费、其他费用等,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管理费是基金管理公司为管理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目前国内封闭式基金管理费率为1.5%,开放式的股票基金管理费率约为1-1.5%,债券基金管理费率通常低于1%。

      托管费是基金托管人为托管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国内封闭式基金托管费率一般为0.25%,开放式基金托管费率通常更低。

      证券交易费是指基金在买卖证券时发生的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则包括审计费、律师费、上市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如上所述,基金并不是免费的午餐,但投资人可以选择低费用的基金来提高回报。怎样才算是低费用呢?要根据投资期限长短和基金类型而定。由于债券基金收益差别不大,投资者应偏向于选择免申购费且年度运作费用尽可能低的基金,因为每一元的费用都会对最终的投资回报造成很大影响。至于股票基金,如果抱着长期投资的心态,则免除申购费与否并不关键,但应选择年度运作费用较低的基金。(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研究中心/证券时报)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6,215,415, 栏目计数: 2,118,796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