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红利板块V型修复,二季度以来ETF吸金350亿,首只300亿红利ETF诞生 (2026-07-21)
  • 港交所回应“延长交易时间”传闻:尚处早期探讨阶段 (2026-07-21)
  • 考虑延长交易时间!港股,突发!两大重磅利好,同步兑现 (2026-07-20)
  • 新一轮QDII额度有望尽快发放 (2026-07-18)
  • 中国铝业遭摩根大通减持约1162.95万股 每股作价约7.48港元 (2026-07-16)
  • 央行: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56.71万亿元 同比增长8% (2026-07-15)
  • 需求大租金稳 香港学生宿舍引资本关注 (2026-07-09)
  • 智谱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588港元配售新H股 (2026-07-09)
  • 第二批公募业绩基准调整全面铺开,最新解读来了 (2026-06-27)
  • 中小公募迎差异化发展新契机 产品布局、业务准入将获适当倾斜 (2026-06-18)
  • 美联储今年连续第四次宣布维持利率不变 (2026-06-18)
  • OpenAI官宣已递交IPO申请文件 AI巨头资本大战或全面打响 (2026-06-09)
  • 标普500“门票”加持,迈威尔科技暴力反弹领涨芯片股 (2026-06-09)
  • 英伟达扩容算力应用“朋友圈” 联手一众韩企加速物理AI落地 (2026-06-09)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货币市场基金呼之欲出

    2003-10-10 09:27




      
      记者 钟正

        来自多方面的信息表明,经过反复讨论和准备,市场关注的新基金品种———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Fund)已具雏形,相关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后有望于近期出台。目前,几家基金公司已将各自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报送监管部门,并一边继续进行前期准备,一边等候“发令枪”响。

      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货币市场基金是成熟市场非常重要的一个基金品种,其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市场工具,如国库券、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按风险大小通常可划分为国库券货币市场基金、多样化货币市场基金和免税货币基金三种类型。由于其风险低、流动性好,所以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对完善我国基金市场产品线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基金公司多元化经营及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在目前低迷的市道下,这一基金产品对投资者也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正是瞄准了货币市场基金广阔的发展前景,早在一两年前就有数家基金公司开始对这一产品的潜在需求、市场容量、投资操作等进行前期分析、探索。今年以来,华安、招商和博时等基金公司推出这一产品的呼声愈加高涨。有信息表明,南方、融通、华夏等更多的基金公司也表示出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兴趣,有的已进入产品设计阶段。此外,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于前几个月进行的探索———发起成立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也因被视为“准货币市场基金”而备受瞩目。

      面对业界创新热情,为推进并规范这一新基金产品的出台,监管部门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下发基金公司征求意见。

        一些专家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可能会包括:现金、银行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短期债券、短期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但同时,为控制风险,货币市场基金应该名副其实,不应投资于股票、低信用的企业债等。

      论及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专家指出,这种产品可将众多投资者的少量资金汇聚起来,能以较大资产争取较高的利率收入,从而比一般单个投资者的单独存款利息收入要高。同时,能让普通投资者对货币市场进行间接投资,享受风险和收益率介于资本市场基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好处。此外,其基金单位的形式便于计算,可随时购买或赎回,也便于公司和银行积极地用临时性的盈余资金购买该基金以赚取利润,从而增强货币市场的流动性。但专家也指出,我国货币市场工具的缺乏,也可能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因素;同时,货币市场基金因其较高的流动性、安全性和较稳定的收益等,可望受到投资者欢迎,但这并不意味着货币市场基金没有风险。(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8,365,757, 栏目计数: 2,863,445
    ©2001-2026,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