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备战“金九银十”!多地启动新一轮补贴 “疯狂星期三”9车同日上市 (2026-09-24)
  • 全球技能“奥运会”开赛!上千名选手,比拼“手搓”功夫 (2026-09-24)
  • 【财经早餐】MLF+隔夜逆回购,央行双管齐下呵护流动性;A股又一批回购增持来了 (2026-09-24)
  • 我国将适度超前、系统推进新一代通信网建设 (2026-09-23)
  • 央行:9月24日开展8000亿元MLF操作 (2026-09-23)
  • 三部门:202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213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1% (2026-09-23)
  • 外交部:各方应该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开放、包容、普惠、向善发展 (2026-09-22)
  • 商务部等5部门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2026-09-22)
  • 统筹开放与安全 锻造金融体系韧性 (2026-09-22)
  • 专家:四季度人民币汇率或偏强运行双向波动 (2026-09-22)
  • 【财经早餐】央行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座谈会;Meta旗下AI智能体Muse爆火 (2026-09-22)
  • 上海静安区宅地70.5亿元溢价成交 (2026-09-21)
  • 多家民营银行上调存款利率 (2026-09-18)
  • 2026年1—8月财政收支情况 (2026-09-18)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经济动态 >> 行业及区域经济动态

    创新券商信息披露也要创新

    2004-10-15 08:26





        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相关公司对七方面内容进行披露

        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北京报道

        对于即将开始创新试点的证券公司们来说,除了业务和产品的创新,还将在信息披露方面有所突破。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公告称,从事创新活动的券商须对公司创新动态、公司概况、高管人员、十大股东、财务信息、公告报告和公司章程等七方面内容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强调,试点证券公司要在协会公告其成为试点公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首次报送披露信息的时间,以后披露信息的报送时间协会将另行通知。

        公告称,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七个内容中,除创新动态、公司章程、公告报告中的“临时公告”和“重大事件公告”外,其他信息的填报依据应来自该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后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试点券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变化后的信息告知中国证券业协会。

        有关专家认为,此前除了上市证券公司外,投资者等社会各方只能从银行间市场等有限的渠道获得券商的有限信息。证券业协会对于试点券商的这一要求,将使券商的运营更为透明,增强社会各方对于券商的了解与信任,从而有利于培育出一批有品牌、有实力的本土券商。(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50,003,341, 栏目计数: 8,207,138
    ©2001-2026, 晓云财经网/上海藏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